我有一個朋友 因為受人之託 在網路上公開的販賣
五個牌子的名牌物品 四個牌子檢察官 判6萬
可是 LV要私下和解 說要10萬元
可是我朋友 40歲了 也沒有工作 根本連基本的6萬都繳不起
哪來的10萬元呢
可是LV的說 沒有錢的話那就跟檢察官說不肯和解
那送上去的話 會不會被判很重壓?
事檢察官 判的重 還是LV壓?
如果把那個人供出來的話會減輕罪行嗎?
我想我朋友擔初也有想賺錢
可是那個人有再做大陸到台灣的大批名牌仿冒
那如果誠實跟檢察官說會減輕嗎?
還是說不會減輕 那被供出還的人 會不會報復?
2007-01-29 12:07:4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朋友當初好像有跟檢察官說不知道這個會抓
因為很多東西LV必沒有出這個產品
之後才知道只要有LV字樣的東西都算是仿冒品
可是檢察官都沒有問說仿冒品是跟誰拿的
當初搜查的時候連四件組的鑰始包都算四個
說是一個小商品就算一個
有佔一半都是委託人寄賣的
說如果賣出的高過本錢 高出的部份就算是我朋友的
現在出事了 委託人就說 哪知道我朋友那麼笨寫自己真正的地址
還問他剩下多少貨叫他寄回去
至於罰款的部份就不關他的事情了
2007-01-29 14:09:53 · update #1
1.觸犯商標法的情況,最好跟對造和解,因為除了刑事部分可以有免除可能,另外民事侵權求償部分亦得避免。
2.不然,若是沒有和解,檢察官起訴求刑或罰金,僅是刑事訴追而已,之後判決確定,所繳罰金是繳給國家而不是給對造,對造仍有另外附帶請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可能。
3.依提問者之狀況,似乎家境困難,我覺得可以再跟對造談談看,可否將和解金壓低,因為訴訟外和解才是侵害商標案件之上策。
4.當然轉污點證人或起訴後認罪協商方式將是減刑或量刑的參考指標,只要你能確定供述其他共犯後,自己身家不會受到威脅,這將是一個不錯之方式。
5.以上是就你提供之狀況簡述回答,若有機會,可再詳述會更好,後有問題,歡迎與我聯絡,互相指教。
2007-01-29 13:14: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不動 2 · 0⤊ 0⤋
.合法後屬於 著作權法 商標法特別刑法。法律科技.侵權問題法加上證據的引證法律程序 從無 希望.中找 希望.從無機會中找機會。希望與機會都是不爭取機會是等於 零 不爭取 機會是等於 零..才能合乎法律程序。權利等等.賠償部分不一定是給代銷商。其有證據能力.因法律就.[舉證的責任]台灣現在很多業者及廠商及以商標分類亂告。
2012-06-23 15:58:46 補充:
行政商標法.侵權.設計.迴避.商品化等等在於如何證明有標示商品合法後 是 刑民法的問題至於刑民法問題 法律.才能合乎法律程序。...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每個行業有所不同範圍亦 不同商標註冊, 商標申請, 商標, 商標圖案, , 商標英文, 商標r, 商標侵權, 商標logo.侵權.設計.迴避.商品化等等【 代理商提起告訴】.遽認其有證據能力等人【自行委請鑑定者】遽認其有證據能力【違反公訴罪行刑期】【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條】【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2012-05-29 12:13: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明知仿冒的商標而販售,當然是罪證明確,如果十萬元和解好像多了一點,可是將來如易科罰金可能要十萬元也說不定,所以你可以找上手,看願不願意幫你一點忙。
如果供出上手,罪是會輕一點,還是有可能繳六七萬元,供出上手是不會報復的事,因為有時檢察官也會逼問或以大哥大的聯絡號碼調查。
還是你與被害人協議,由你供出製造者,他們則網開一面,不過一定要白紙字,不要供出上手,告訴人一併告進來,反而划不來。
2007-01-29 12:34: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劉添錫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