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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美國公民 (25 yrs) 現在讀美國大四 正在申請研究所
男友正在美國讀研二 五月即將畢業

我們打算要結婚 我想幫他辦移民
因為我們夏天想回台灣幾個月
九月等我研究所開學在一起回來 (我讀書 他工作)

我知道他可以申請OPT 繼續留在美國一年
可是好像一定要找到工作才能回台灣
要不然不容易再進回美國
而他沒有把握能在短時間找到工作 並還能讓他回台灣幾個月
所以才會想結婚拿臨時綠卡

問題一
我是學生 我都是拿獎學金跟學生貸款(美國政府)
也沒full time工作
這樣是不是我不能幫他移民
因為我需要經濟要到一定程度當他得擔保人
才可以幫你先生申請移民
我聽說可以找父母 可是我父母都在台灣 沒有美國籍
他們經濟也不怎模樣......

問題二
即時可以辦結婚
是不是要待上幾個月才可以離開美國回台灣
例如我二月送件 我們六月可以回去嗎?
可以待多久咧 再回來海關不會叼難我男友之下.....

ps我在舊金山聽說移民程序很慢....

真得很謝謝喔!!!!!!!!!!!!!!!!!

2007-01-27 10:58:1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古靈精怪小公主 1 in 教育與參考 出國留學

PS 2
我有看可以回台灣辦CR1一個月就好
一個月後是否就可以回美國工作了
那他是否就不要先辦OPT 直接回台灣辦結婚
還有我必須要找擔保人 必要要美國公民嗎?
謝謝!!!!!!!!!!

2007-01-27 11:50:50 · update #1

謝謝昭詳細的回答!
1. 擔保人我想找當初幫我辦移民的叔叔可以嗎?
不過我沒有任何工作 沒有工作證明 只有擔保人可以嗎?
湊起五萬塊那方法聽起來不錯
不過我怕影響到我的FAFSA (Federal Student Aid)
2. 如果等五月中我們雙方都會畢業
就馬上回台灣辦CR-1 (台灣公証)
然後就可以待在台灣三個月
直到我研究所開學在一起回來 (他拿CR-1)
AIT 那不知道會不會讓我們過
就老實說想回台灣辦結婚 順便辦身分 然後再回美國生活
3.我們已經在一起五年
雙方都沒有不良紀錄
也許會加分??
4.我們的案子是不是請律師會容易多了?

2007-01-28 01:05:03 · update #2

謝謝JJ 和 vicky....
這是我第一次上來奇摩知識沒想到就得到那麼多幫忙
謝謝 謝謝!!!!!!!!

我現在有點被搞糊塗了
昭說現在申請對我們比較不利
而我看一看其實又好像還好....

我想問題出在想回台灣這層上吧
所以結論是如果不急著回台灣的話
1.先在舊金山結婚 然後提出申請 CR-1
2.申請中不足可以找擔保人
3.要拿到臨時綠卡後再回台灣 保險一點的話

最後一個問題: 那他還需要申請OPT嗎?
五月他就畢業了 那我們除了把文件送出去還要做什麼動作轉身分嗎?

2007-01-28 10:07:02 · update #3

5 個解答

1. AIT已經宣布從2007年1月23日開始,美國在台協會的移民簽證組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再被授權接受或者核准美國公民替其親屬提出的移民簽證申請 I-130。所以版主不用考慮是否要回台辦理CR-1了,因為這個方法恐怕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http://www.ait.org.tw/zh/visa/iv/IV_info.asp
目前的情況是:AIT所有12月底至1月份已經送件申請的案件,有的甚至已接獲面試通知者,全部被取消面試安排,要等候進一步通知,因為案件必須送移民局重審。所有申請人均焦急地等候著,問AIT什麼時候可安排面試,他們也不知道。

2. 可尋找有血親、姻親關係的成年美國公民擔任聯合保證人,所以妳的叔叔可以幫妳先生擔保,但他也需提供納稅單或其他存款、不動產等財力證明。

3. 在美國境內提出移民申請後,妳的先生無法離開美國,若要離境,應申請旅行許可(Advance Parole),需時大約三個月,若舊金山移民局案件較多處理較慢的話,再斟酌多加幾個月時間。申請表格及費用如下:
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5af9bb95919f35e66f614176543f6d1a/?vgnextoid=b11747a55773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vgnextchannel=db029c7755cb9010VgnVCM10000045f3d6a1RCRD
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5af9bb95919f35e66f614176543f6d1a/?vgnextoid=970596981298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vgnextchannel=54519c7755cb9010VgnVCM10000045f3d6a1RCRD
切記一定要拿到許可才可離開,否則就無法返美,而且最好不要離開太久,因為旅行許可雖然允許暫時離境,可不可再入境的決定權仍然操在海關官員身上。

如果六月必須返台,雖然可以考慮先不提出移民申請,等九月返美後再申請。但是妳先生才剛結束學業返台,馬上就申請觀光簽證要返美恐怕有困難。看過幾個例子,不是AIT認為已在美國念了好幾年書,該玩的地方都玩過了,沒必要又趕回去觀光;不然就是被美國海關擋下來,入不了境。為今對你們最好的方法,就是趁妳男友仍在美的機會直接在美申請轉換身分,不過,在旅行許可下來之前,他不能回台灣。

3. 申請綠卡也可以自己辦,不一定要請律師,有請律師的案件不見得比較容易過,案件會不會過,完全看資料完全與否。請律師的好處在於一切由律師跑腿,比較輕鬆;自己辦的話,就要多花時間研讀移民局的規定,準備需要文件,免得漏東忘西,延宕了辦證時程。之前知識庫中網友的回答,也可多參考看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31505229

總之,多查閱移民局的網站,其實上面規定得十分詳細,也可利用搜尋功能,尋找自己所需資訊。

4. 美國境內申請案需時六個月至一年半不等。這段等待綠卡的期間,如果先生想工作,可以在申請移民的同時,申請工作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就可合法工作。這許可需時也大約三個月。
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eb1d4c2a3e5b9ac89243c6a7543f6d1a/?vgnextoid=1847c9ee2f82b010VgnVCM10000045f3d6a1RCRD&vgnextchannel=1847c9ee2f82b010VgnVCM10000045f3d6a1RCRD

2007-01-28 17:46:10 補充:
版主好像還未弄清狀況,Numb昭說的情形是以前在台灣申請CR-1移民簽證的情形,現在美國移民局已經收回各國外館受理CR-1移民簽證的申請,所以就算你們現在想申請也不行了。請到AIT的網頁查看,或親自詢問AIT,才會比較清楚。過去網友們在台申請CR-1的經驗,從現在起已經不適用了,因為移民局政策剛剛有了重大改變,很多人還不曉得。

受益人(你的先生)如果在申請綠卡時,持有其他簽證而人已合法待在美國的話,叫做「身分轉換」(從原有簽證改成綠卡),不是叫做申請CR-1簽證。人待在海外的美國公民配偶,才是申請CR-1簽證,因為他要有簽證才能入境美國。

2007-01-28 17:46:29 補充:
現在政策改成這樣,比較慘的是,一些沒有簽證、不在美國境內的受益人,只能向美國移民局送件,而美國移民局處理案件較慢,導致夫妻才新婚,就要分離好幾個月。

你們現在應該做的是:先結婚,再送I-130等相關申請表(這個就是轉換身分的申請了,詳細問移民局,他們會告訴你,或參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32307110),同時申請旅行許可和工作證。至於OPT就不需要了,因為已經有其他合法居留美國的身分了

2007-01-29 15:22:00 補充:
To Lydia
在美國提出I-130後,如果當時受益人已經在美國的話,在取得旅行許可前,是沒辦法離開美國的。如果當時受益人不在美國的話,是不可能再申請到觀光簽證的,因為申請觀光簽證的人必須證明自己沒有移民意圖,被提出I-130表格的人,電腦會有記錄,版主的老公已經申請移民,100%有移民意圖,就算去申請觀光簽證也不會被批准的。
至於學生簽證,在他提出I-130後,就算畢業或簽證過期,仍能合法繼續待在美國,不用擔心。只是不能再用學生簽證進出美國,如上說明,提出I-130後,就不是自由之身了,進出美國一定要先申請旅行許可,向移民官請假才行,因為你的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2007-01-28 09:17: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Vicky 4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4-08-08 23:35: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YZRNZQSYJUVD 1 · 0 0

我就是那些面談被取消的當中一個. 上星期五, 我和老公已經跑一趟AIT, 得到的答覆是"我們這些在新移民政策通知前遞件的案子, 她們會匯集起來然後送到在香港的美國移民局. 等查完之後, 再寄回台灣, 然後才會通知我們面試日期. 這樣的作法, 至少我們的老公不用在美國重新filed I-130, 因為美國移民局的速度, 我真的是沒信心. 現在, 我也只能耐心的等AIT給我進一步的消息了.

"把文件送出去還要做什麼動作轉身分嗎?", 在美國我不清楚. 在台灣, 我和老公第一次遞件, 移民官和他面談, 結束之後, 另一個窗口( 8 號 )的小姐給我們一份資料, 裡面包含了第二次面談要準備的資料以及DS-230 和 DS-2001 兩份表格. 這兩份表格填完之後寄回AIT或是可以直接拿到AIT交給8號窗口的小姐.

至於你的case, 我想還是同時進行( 在美國你filed I-130, 妳男友回來台灣後去申請觀光簽證 ) 較好. 這樣, 至少在等待的時候, 妳男友可以用觀光簽證去找你.

2007-01-29 14:36:25 補充:
我說的觀光簽證是在妳男友打算畢業之後就回來台灣, 那他的學生簽證應該也就不能繼續使用. 但你最好還是發EMAIL去移民局或是AIT詢問.

2007-01-29 09:28: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organ 1 · 0 0

1. 在台協會從01/23不接受CR-1在台送件只能從美當地送件
2.三年稅單只會看最近一年
3. 任何人願意提供妳合乎最低生活保証標準報稅表及在生活保証書公証簽字即可,但此人須保証三年或五年(忘記)如政府擔保人負擔任何開支須由保証人負責,此我知道很多人不願擔負責任及不願公開個人財產(稅表),並不容易取得
4.你們可以自己填表送件不會很難沒必要別人賺
5.隨時可結婚送件大約一年半案可結拿到「臨時綠卡」

2007-01-28 06:54:0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J 7 · 0 0

你現在有幾個大問題:
1.CR-1你所需要給AIT的經濟能力擔保,必須要給"三年在美國報稅單",如果你沒有這項證明,必須證明你的銀行存款擁有近5萬美金的証明
2.還必須給你的工作證明(聘用你的公司開立證明)
3.你們兩個近期都在美國(一個是美國公民,依個在美國唸書),AIT面是不會讓你們通過(AIT說過,若兩位都居住在美國,應該在美國當地申請結婚,回台灣辦理cr-1他們會懷疑你們想迅速拿到綠卡的動機)
再來回答你的問題解答:
1.你有留學貸款還是可以替他做擔保人
但就如上述所說,你必須證明銀行內有近5萬財力,或是父母聯合作擔保人
此項證明你可以先向親朋好友借錢匯入你帳戶內,列印銀行statmente給AIT後就可以環給大家了
2.首先你要確定你們2月辦理cr-1真的如期通過
(最大的阻礙還是你們兩人都在美國,面試時他會告訴你不通過)
其中有非常多繁雜的資料和手續必須辦理,包括你和妳男友的資料
倘若真的在2月辦理,3月左右拿到cr-1簽證,馬上飛去美國在等一個月拿到臨時綠卡,就大約4月,然後六月回台灣.....海關的通過與否很主觀,除非你們有非常好的理由回去(像是參加誰的喪事,要舉辦你們的婚禮之類....)
3.舊金山速度很慢是指...?你是要問等他拿到cr-1簽證抵達美國後拿到綠卡的速度會慢嗎?
那麼,不會,在妳男友抵達美國後盡速去辦理SSN,就再加裡等待約一個月就會收到臨時綠卡了,不用擔心,很快(我們住在SAN JOSE)
4.拿到臨時綠卡後,他"馬上"可以工作
我知道OPT不好找,但現在辦理CR-1對你們都住在美國很不利,你要考慮一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07-01-28 00:16: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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