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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開始抄襲炸彈超人
再來抄襲馬力歐賽車
這樣不會侵犯著作權嗎??

2007-01-27 17:45:4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回答者: ^ o ^ →雅季與派迪的部落格 ← ♡ ( 研究生 1 級 )
你在說啥阿??
請看請楚題目好嗎?
敗給你了

2007-01-27 18:10:50 · update #1

4 個解答

這樣應該不至於...
因為他只是遊戲方式相似...並沒有全部抄襲...
(就像音樂有分搖滾風...靈魂樂...RAP...等等不同風格...難道後人創作的搖滾樂全都是侵犯?當然不會...因為只是風格近似而已^^")

(要說的話之前就不知有多少遊戲模仿炸彈超人和馬力歐賽車了....@@)

2007-02-01 01:36:10 補充:
類似的呀...
拿你舉例的炸彈超人來說...
他們也出過類似馬力歐賽車的遊戲(在PS)

另外最有名的應該是DDR還有對戰熱舞系列了吧@@
也不知道是哪一款開始的...
後來一窩鋒的出現一堆音樂遊戲^^"

2007-02-01 01:40:09 補充:
其實說起來很多遊戲都有部分參考早期遊戲...
像常玩RPG的就知道...
很多遊戲都有使用類似FF的ATB系統...

還有馬力歐的橫向捲軸系統...
後來不知被多少遊戲使用了^^"

2007-01-27 17:50: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e 5 · 0 0

你所說的炸彈超人抄襲瑪大叔的賽車
那個遊戲叫炸彈超人夢幻競速
沒錯 有類似到= = 瑪大叔的賽車是在n64就出現了
很顯然比PS早呢

hudson在PS出遊戲時
不過是把車車換成兔子跟恐龍跑
也有道具.跳這些基本樣式
至於風格也並沒有抄襲完全

任天堂標準很簡單
不要抄的好像他們一樣.還更誇張
那樣老任就會火大了... 老任曾經告跑跑抄襲.結果敗訴

跳回來= =
畢竟hudson也是任天堂台下的遊戲公司之一
其他像capaom.namco.konami等也在老任台下公司之中

2008-07-06 15:20: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燿西 4 · 0 0

基本上,
其實抄襲的問題見仁見智,
著作權法的侵權問題,
屬於「告訴乃論」,
也就是權利人去控告對方侵權,
才會有人去辦理。

所以,
即使我們覺得有這樣的問題,
如果權利人不處理,
其實還是沒有辦法管...

2007-01-29 06:17: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hinwin 5 · 0 0

「爆爆王」前身就是[數碼戲胞]所代理的「阿給」,
由於[數碼]發生掏空情事,造成公司結束營運,
連帶影響「淡水阿給」運作,而「阿給」曾是
台灣免費遊戲的代表作,曾創同時上線12萬人的佳績,

「爆爆王」原開發商NEXON表示,與遊戲橘子在
「楓之谷」與「瑪奇」的合作經驗相當愉快,
兩款產品在台灣的亮麗營運成績,讓NEXON對
[遊戲橘子]充滿信心,而交由[遊戲橘子]更名
重新包裝上市。

看準免費遊戲風潮,遊戲橘子於去年推出「楓之谷」,
成功引爆免費遊戲風潮,最高同時上線人數達到18萬人,
而今年更將以《爆爆王》奠定休閒遊戲龍頭地位!

遊戲橘子集團營運長陳威光表示,「《爆爆王》加入後,
遊戲橘子的產品線將更豐富,與「楓之谷」截然不同的
遊戲方式,可滿足不同玩家對休閒遊戲的需求。」
《爆爆王》將維持免費營運模式,玩家進行遊戲
無須付費,可以用遊戲中的金幣或GASH點數額外補充
想要的道具或角色裝備。

《爆爆王》是一款快節奏的休閒遊戲,玩家在遊戲中
以定時爆炸的水球互相攻擊,最後在槍林彈雨中
存活的玩家就可得到最後勝利。遊戲中有八個
可愛的角色,玩家不但可以扮演這些可愛角色遨遊
各種地圖,更可購買不同的衣服或裝備,
創造出自己的專屬角色。


阿給的代理權給遊戲橘子了 他改為爆爆王
沒有侵權ㄉ問題..只是企業轉移

2007-01-27 17:51:4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杜拉拉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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