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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欠銀行卡債約5萬多元,於 1月24日收到法院支付命令,現在無法一次付清又不能讓銀行強制扣薪否則將丟掉工作,我預計於2月7日去法院提出異議,再等開庭時和銀行協商分期或開庭前先找銀行協商。請問這樣可行嗎?還是有其他辦法?重點是不能走到強制扣薪的地步,有工作才有錢還。再請問從提出異議到開庭有多少時間有可能到過完年後嗎?

感謝大家的意見及幫忙!

2007-01-26 07:27:5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偉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我想知道妳提出異議的理由
如果你提出的異議只是再拖延確定的時間,而非對金額有疑問時
那其實也不需要異議了
要不然只會增加你往返法院的時間及金錢
結果還是一樣會確定
你跟不跟銀行協商還款,跟銀行對你發支付命令是不相關的

銀行在法律上確實對你有債權,她們只是經過法院確定債權而已
不過ㄧ但確定債權,就會開始對你的薪資強制執行
也就是扣薪

其實你的金額不多,跟家人借錢先還
對你才是好的方法

2007-02-01 10:31: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你的問題 可以分兩個層次去探討
一、提出異議,進入訴訟程序
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的效果,誠如上面大大所講的
就是起訴,要開庭、往返法院什麼的
我認為先提出異議比較好,理由:

1.你的金額只有五萬,以訴訟而言是非常非常少的
依照民事訴訟法403條之規定,是屬強制調解的案件
法官一定會先試行和解,這時你就可以和銀行協商了

2.依我推論,銀行一定會接受協商
因為你的金額對他們而言很少很少,事實也很明顯沒有爭議
花時間開庭對銀行也很不經濟

3.銀行也不怕你不還,因為訴訟上的和解有強制力,
若你之後不履行本次協商內容,銀行可以直接去執行你的財產所得,
不必再透過訴訟程序

4.就算銀行不願和解,你若對他提出的數額沒意見,
你也可以不要去開庭,讓銀行一造辯論,之後案件確定
結果也是與現在相同的。

二、若不提異議,等支付命令確定就得財產所得按強制執行命令乖乖交出來
你提到的扣薪資,強制執行只會扣1/3,是不會到毫無收入的程度
只是要考量公司知道你被強制執行後的後果
(比如說對你的評價不好、敗加、不負責等等)

三、結論:
1.建議主動和銀行聯絡、協商,也許銀行姑念你的誠意會撤回。
(但若我是銀行 絕對不會這麼做),銀行不同意,再考慮以下:

2.提出異議只是在拖時間沒錯,但有機會可以和銀行協商償債方式
缺點是要花一些時間。
至於提出異議的理由不重要,重要的是提出異議就是起訴,
進一步去走和解程序。
(理由就簡單的說希望知道數額的明細啦、正與銀行談和解中啦…隨便掰)

3.如果,你覺得每個月還1/3還ok,公司評價也不會影響
那就讓支付命令確定,省時省力,早還早好

2007-02-05 05:17: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自然無害 2 · 0 0

對於支付命令提起異議 則原告(銀行)的支付命令的申請視同提起告訴 所以當你提起異議 案件就會被法院受理 等法院傳你去開第一次庭 再當停提出要分期的想法 最好提出你能力可及的方案 例如每月五千 一年要還清(因為加上利息大概也快6萬了) 至於多久會開要看法院的案件多少 但我覺得在過年後比較有可能歐

2007-01-26 12:24: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皇太子冰心 6 · 0 0

別管他!強制之付沒錢還也沒用!
而且你提出異議~也不會改變什麼!

2007-01-26 07:44: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une chen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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