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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因為竊盜罪判刑1年6個月...昨日被捕,目前在土城看守所,不過還有另外3年的強盜罪(判刑了,只是未收到執行公文),2月7日還有一條要到高院開庭,請問一下,近期之內有可能會被送至台北監獄嘛?
*我可以2/7到高院看他開庭嗎?
*這樣的話,他是不是要連3年的刑期一起做滿?
*目前可以寫信給他嘛?
*裡面花費大嗎?又不能面會他,要如何寄錢給他呀?

2007-01-26 10:30:3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會先等那條高院的宣判後才會移送至監獄,
看守所通常都不會有超過兩年刑期的受刑人。
會移到台北監獄、桃園監獄~這兩個都有可能!
移到那也有可能會再移。
1可以陪審。記得帶你的身份證跟印章。
2可以請他申請合併,合併天數賺滿多的;
 合併後可以再申請假釋賺更多。
3當然可以寫信給他呀!只是他目前沒辦法回信給你。
4剛進去第一個月花費會比較大,因為要買日常用品!
 大概寄個5000塊就夠用啦!再來的日子3000塊綽綽有餘囉!
 錢,你可以到看守所登記會客窗口寄送,要抽號碼牌排隊喔!
 你沒時間去北所的話也可以到郵局購買匯票~
 你先在家裡寫好信封,裡面也可以夾帶你要寫給他的信件。 
 信封寫法就跟你平常寫信封的方法是一樣的!
 <記得單位、編號、姓名要寫對;尤其是編號和姓名。>

 到郵局填寫"郵政國內匯款單",勾選匯票,拿到儲匯窗口去,
 就可以購買匯票了;需要資費30元。

 買好後,把匯票放到信封裡,封口貼好,拿到郵寄窗口,
 跟他說你要寄"限時掛號",這樣就ok囉~!!
你有他的編號嗎~?!沒有的話建議你先打電話去查一下比較好喔!

打電話到北所會客室,請他們幫你查~

台北看守所:  <就是你說的土城看守所>
  <02>2261-1711轉511、512、513
你打去就跟他說"麻煩你幫我查一下╳╳╳受刑人的編號〞,
台北看守所地址:
 台北縣土城市立德路2號
你也不是完全不能去看他,請立委幫你辦特見;
很簡單的,你把你的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住址、
 你男朋友所在的監所、
 單位、
 編號、
 你要會客的日期和時間,
這些寫在紙上,去找立委,請他幫你辦理特別接見。
你就只要帶著立委開給你的特見單,
在你約的那個日期和時間前往監所,
登記會客的人就會幫你辦理接見~!!

2007-01-27 01:34: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幸福﹋笨娃娃* 5 · 0 0

**請問妳男友那一年六個月是板檢的執行書或北檢的執行書 ?
如果是板檢的,那暫時會在台北看守所執行,如是北檢的,那
近期就會送至台北監獄 . 如在北所,那三年的的執行書下來
,合起來四年六個月,就一定送台北監獄 .
**開庭可以去的,一定要帶身分證 .
**現在是執行一年六個月,等那三年的下來,會一併執行,那時
一定要到北監了 .台北看守所是台北分監,凡板檢開的執行書
三年以內,都在北所執行 .
**他剛入監,編級是未編級或四級,只有三親等的親屬才可以接
見,妳可寫信給他,但他不能寫信給妳 .
**不亂花錢的話,一個月三千元就很多了,寄錢可到接見室直接
寄錢,或到郵局寄匯票給他即可,信封上註明他的姓名和編號.

2007-01-26 14:24: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我可以2/7到高院看他開庭嗎?
高院內有旁聽席,任何人都可以進入旁聽,因此你只要準時到達即可.
這樣的話,他是不是要連3年的刑期一起做滿?
如果是判刑三年,檢察官會發執行書,就必須服刑三年,但是表現優良,還是可以獲得假釋的或者縮減刑期.
目前可以寫信給他嘛?
任何人都可以寫信給他,只是必須書寫受刑人姓名及編號,否則可能會收不到.
裡面花費大嗎?又不能面會他,要如何寄錢給他呀?
裡面的食宿完全免費,政府免費供應,如果你要跟他面會,必須是他的配偶,否則需要等他升上三級才行,你可以寄錢給他,到監獄出納課,將錢存入到他的存摺,他就可以使用了.

2007-01-26 16:06:58 補充:
檢察官執行通知書,會將所犯之罪,及判決之刑期,合併執行.
受刑人也可以自行申請合併,合併執行可以縮短刑期,
就看受刑人之意願了.

2007-01-26 11:03: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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