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作一份工作是大廈總幹事,有住戶反應隔壁鄰居的鞋子亂丟
而且還屢勸不聽,身為總幹事的我,對我而言他們都是我老闆,誰也不能得罪,我該要用什麼辦法才能以不傷和氣但又使兩方滿意呢??或者有什麼辦法才能制服那位亂丟鞋子的人勒??快跟我說吧!!我老伴一直問我呢~><~我該怎麼勸呢??
2007-01-24 19:07:0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其實~版主說的是公德心問題!
以總幹事來說:您管的是公共區域,只需把公共事務管好就好;
牽涉到住戶行為(公德心問題),建議您應該先向管理委員會說明必要性,
並提供宣導建議!
在規矩上,可依公共區域環境整潔為由:清除私人物品!
但,最好還是獲得委員會授權執行!
如果只是個案的話,我會建議您:
以管理中心名義,對當事人發出口氣委婉的勸導單並註明接獲匿名檢舉!!
然後,將這張勸導單影印本、交給檢舉人!!
刀切豆腐二面光,這樣一來事情做了、又不得罪人,才是聰明的作法!!
當然,您也可以編個故事,如:
冬天火蟻在找窩,最近聽說有人穿鞋的時候,被躲在鞋內的火蟻咬一口、送急診~
最好不要把鞋在放在外面!!
對方就算不信,也知道您的意思!!
2007-01-26 16:49: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對你而言,住戶都是你ㄉ老闆,這樣的心態是沒錯,不過管理委員會聘請你,就是要處理這棟大廈的所有事務.
建議你,將住戶亂丟鞋子的畫面拍下來,然後客氣的告知該住戶,請將鞋子放好,一來避免有人因為這樣而跌倒,二來美化自己住家外面,何樂而不為?若該住戶根本不理你,而繼續鞋子亂丟,你就每幾天拍一張,待管理委員會會開會時,將此問題提出(附上照片及你何時與該住戶溝通.該住戶如何回應),再看當初你ㄇ大樓的住戶規約,是否有規定這樣的問題有無解決之道?若無規定,則請管委會決議,而你總幹事就依管理委員會決議的辦法執行,若該住戶有任何問題,你就可回答你是依管委會決議的辦法執行的.
務必一定要先與該住戶溝通,也可讓反映的住戶知道你有在解決,不然你不ㄑ溝通,另一各住戶就會投訴你什ㄇ事情都不處理=.=
祝好運...
2007-01-25 09:11: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vivi 1 · 0⤊ 0⤋
在公共區域撿起一支鞋子...一支就行了
然後在一樓大廳貼個失物招領的公告~記得要寫說
某年某月某日的幾時於大廈的公共區域撿到一支鞋子
不知是那位住戶遺失...請近快帶另一支鞋子跟大廈管理員認領回
要親自跟大廈的總幹事或警衛或管理員認領喔
如果住戶說~放在大廳就好了~遺失的人就自己會拿回時
要回答他說~這樣擔心會有被偷的問題...所以只貼公告(或加照片)
帶另一支鞋子去認領是為了比照是否為同一雙鞋子
(免得住戶不見一支球鞋...卻拿回了一支高跟鞋= =")
這樣久而久之...住戶如果嫌麻煩...或是覺得很丟臉的話
就會把自己家的鞋子收好的...(必竟也是錢買的嘛~除非他錢多)
2007-01-24 19:51: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綸oO 2 · 0⤊ 0⤋
我可請問一下你們大廈有裝監視器嗎?如果沒有你再進行下一步,把亂丟鞋住戶的鞋丟遠一點,比如樓梯間或電梯裡只要一隻鞋就好,要讓他找要讓他以為是不小心鞋被踢到這裡,因為在公共空間要讓他不好意思,要讓他麻煩,讓他丟臉,他應該就會收好了.
如果有裝監視器,你就說個善意謊言,要全體住戶小心,最近附近有人鞋子被偷,要大家收好自家鞋子.
2007-01-24 19:35: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ei 2 · 0⤊ 0⤋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的規定
妳應該是管理委員會的總幹事.
樓梯間屬於公共安全空間
根據該法不得為區分所有權人所有
住戶用公共空間擺放鞋子已經稍稍違反法律規定了
更何況亂丟更容易造成走路的不便以及危險.
其實妳可以客氣的跟這個住戶講
已經有人因為你們亂丟的鞋子而摔倒
而且實在不美觀
請他們改進
這種問題啊 環保局是不會管的
頂多客客氣氣的請他解決吧
如果他真的不聽的話
妳就跟他來陰的啊
潑油漆去 哈哈
2007-01-24 19:31:0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熊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