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偉大的阿扁總統為擴大職權,
使自己說的是機密就是機密,
自己請大法官來釋憲,
這樣有無違反憲法明定總統的職權......
有無違反憲法明定總統的職權......
2007-01-24 06:11:2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孤帆張 7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會想要修改憲法!
是因為當今的憲法有太多是以前國民黨政府所訂定!
當然在這些訂定當中或多或少都是對官員有利!
就拿國務機要費:阿扁和馬英九
有誰買東西後發票會留一年或兩年??!
檢察官要搜查時,當然一定開始叫親朋好友蒐集發票,而這些發票一定會包含一些家庭用品或生活用品!
你要叫他們從哪裡拿那些發票啊!簡直是瘋了~~
那這些國務機要費,為什麼會有這麼複雜的規定,當然就是憲法出現漏洞,誰講都是對的。檢察官說的是對,阿扁說的也對,馬英九說的也對~~到底是誰錯?憲法的錯!漏洞太多了~~
而且在政商裡頭一定會有人情應酬,別人送你禮,你不收,人家卻認為你太跩了!也會跟你的關係變不好!
只能說出過社會、待過公司的人應該比較了解這種文化!
2007-01-24 21:05: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義原 1 · 0⤊ 0⤋
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明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扁明知身為國家元首負有重責大任,卻接受李子春、陳瑞仁等檢察官違憲的偵訊,創下憲政惡例,也使自己落入艱困的政治處境,國家外交機密更面臨洩漏的危機。試問如果扁曾拿國務機要費買通外國官員,台灣法官有能力傳訊外國當事人出庭接受偵訊嗎?外國當事人會承認嗎?這樣的支出拿得到發票或收據嗎?這樣的消息外洩不會危害台灣的利益嗎?真要貪污,會有人笨到拿自己消費的發票去核銷公款嗎?扁拿自己消費的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如果是貪污,那馬英九拿自己或下屬消費的發票核銷特別費是否也是貪污?個人認為法官應立即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靜待大法官會議的釋憲結果,如扁真有貪污,等他任期屆滿再訴究也不遲啊。陳由豪、曾正仁、劉松藩、伍澤元、王又曾....等人掏空國家數千億,藍黨都沒有這麼積極追究?扁國務機要費才1480萬,怎麼藍黨就非得立刻查個水落石出?政治動機應該明顯大於司法正義吧。
2007-01-24 07:43: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KK 2 · 0⤊ 0⤋
阿扁是總統嗎
擺明就自以為是皇帝
憲法就是他說的話
就算大法官釋憲後機密不再是機密
他還是會想辦法拖到2008的
2007-01-24 07:13:3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明慧 3 · 0⤊ 0⤋
總統府再度槓上台北地方法院,並有意對國家機密特權聲請釋憲,簡直是不尊重司法、貽笑國際;總統府企圖以機密掩飾非法、總統府一再阻擾國務機要費案審判程序,總統夫人吳淑珍在開庭五次僅出庭一次;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也拒絕出庭作證,不僅藐視司法,還以行政干預司法,實在無法無天。
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國務機要費案六件外交「非機密」,要求總統府提出當初核定為機密的證明,否則今天即開放閱卷;總統府昨天函覆法院,仍強硬拒絕。據指出,陳總統已決定近日內聲請釋憲。
據了解,陳總統考慮開創親自聲請釋憲的先例,但因這個作法公然宣戰意味濃厚,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低調表示,由哪個主體聲請釋憲,有多重的管道,總統府仍在評估中。
以上說明了.總統針對這案件.有權聲請釋憲.只是開了首例....原因無它.....挑戰司法.不信任司法....
台灣辛苦建立的民主價值,如此輕易地就被斷送在第一家庭手中;一切的法律都不如陳總統一個人的話。司法是民主國家最後一道防線,總統府卻還要釋憲,真是「吃相難看」。
總而言之.如果真的清白.還會如此玩弄憲政體制嗎?如果坦蕩蕩.總統府做法.應該是配合司法調查.尊重憲政體制.盡快還自己清白才是.......
2007-01-24 13:34:08 補充:
回樓下的 YY 法院現在所審理的就是要釐清.是不是所謂的機密外交.所以才建請總統府提供相關案件文號.......並不是你現在所認為.已經在實質審理了!並沒有機密面臨洩漏的危機.也沒有.也還沒到傳訊外國當事人出庭接受偵訊等等.實質審理.......
那你看看.只是要阿扁拿出一個案件文號.並不是內容...阿扁就拒絕了.說什麼再腦海中.要帶進墳墓.看了會死人等等....那麼法院.就再傳總統府相關人士來說明.想證明是不是確有機密外交這件事...結果呢?每一個都拒絕出庭說明.(按照道理.應該是出庭.幫阿扁證明有機密外交這件事才對啊!.並不是要說明內容喔!)
2007-01-24 13:34:27 補充:
所以呢!合理懷疑.根本沒有機密外交這件事!否則怎會連檔案.文號都沒有.也拿不出來.........而且.如經過審理.證實有文號.檔案.(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也可以開秘密偵查庭審理.還阿扁清白.....
那麼你回想一下.阿扁用的手段是什麼?不信任司法.抹黑司法.挑戰司法.玩弄憲政體制!這是一個總統應有的態度.認知與修養嗎????讓你一個比較.如果是你不喜歡的國民黨總統這樣做.你的態度與想法又如何????台灣辛苦建立的民主價值,得來不易.豈可如此輕易地就被斷送!!!!!
2007-01-24 07:12:2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5 · 0⤊ 0⤋
目前他的心態是反正已經爛了
就讓他爛到底 耍無賴是他的當家本領
姑且不論是否違反憲法規定(應該是沒有)
但是他耍無賴的風格又再一次的展現給全國人民看
如果他真的那麼尊重憲法 那就該記住我們用的是"中華民國"憲法
不是他的沉水扁帝國憲法
如果他真的尊重憲法 就不該一天到晚說要制憲
不認同現行憲法 不認同中華民國
等到自己出事了再找憲法出來保護自己
這種無恥的人 不管是否違憲 都是一樣無恥
中華民國歷屆以來的總統 有哪一個被人家罵成這樣過的
只有沉水扁吧 厚顏無恥還有臉繼續坐在那
這7年真的讓我們都開了眼界
原來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人
2007-01-24 06:24:3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超級巴菲特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