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我欠了銀行200萬
銀行向法院申請執行扣薪
每個月要從全部薪資(包含所有津貼.獎金)扣1/3給銀行
如果我一個月賺3萬
那就是要被拿走1萬
那麼現在我找個人當我的債權人
說我欠他800萬
然後他要求法院向我要求扣薪水
那麼他所得到的錢是不是那1萬中的80%?
那麼我現在要找那個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扣薪
是不是要提出具體證明?
(ex:借據.證人?)
那借據是否要有特別手續才能生效?
(ex:去法院公證,或是經過三個月以上都沒還錢?)
那法院會不會對那個債權人做身家調查
(ex:看是不是真有那麼多土地.財產?)
然後是否以後他收到被法院扣的錢之後
會被要求補稅或是繳什麼多餘的費用?
ps:
以上的數據只是假設
麻煩知道的朋友解答一下
至於想要道德勸說的就朋友就請不必浪費您的時間了
不是每個負債的人都是因為亂刷卡拿錢去享樂造成的
萬分感謝!
2007-01-23 02:37: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還回答妳
妳的方法 "表面" 上看起來好像可行...
如果真的假債權成立..那他將跟其他的債權銀行去分享那薪資的1/3不會再多了..不過那個債權人ㄧ樣要申請強制執行才有用
至於你問的債務債權關係怎麼做...最直接就是本票..可以直接交付裁定強制....
最後..我不是要潑你的冷水..只是想提醒妳..這個方法有瑕疵..而且可能連同假債權人ㄧ起吃上偽造文書的公訴罪...因為銀行只要向檢方提出詐欺及偽造文書罪..你的構想就破功了..因為到時你跟假債權人就得提出借貸關係的資金流向..舉不出來..就送法辦...所以要這麼做之前..邏輯因果方面要在思考一下..因為我ㄧ開始就說 "表面" 上可行...可是邏輯上是不通的...只能說規劃太慢囉而且你的條件亦不足夠....參考
2007-01-23 05:57: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iunn 2 · 0⤊ 0⤋
你所做的>>>假債權<<理論上可以聲請參與分配!
不過!如果做的太過分!而讓真正的>>債權人<<覺得影響到他們權益時!屆時他們如果向法院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你那位配合的>>>假債權人<<就需出庭被詢問{他就會皮皮挫}!最後你們也可能因>>>偽造文書<<<或>>>詐害債權<<<而雙雙入罪!
我知道你是>>>假設<<<
2007-01-23 06:00: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idayshu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