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某設計師簽訂裝潢工程合約(以設計公司名義簽約,但該公司似為設計師本人的一人公司),付款方式、估價明細及工程圖面均詳細訂於合約中,各項工程(如木工、油漆、水電等)之發包及監工由設計師負責,工程進行的過程中,設計師似與木工及水電有款項支付糾紛,故偶有停工情形,但本人均按合約之約定依工程進度匯款給工程師,在工程進行至木工及水電部份均已完成約90%時,設計師因個人債務問題自殺身亡,本人遂想停止裝潢,要求木工及水電撤回他們遺留在現場的施工設備及工具,但此時木工及水電轉向本人要求給付其未收到的工程款,並稱如不給付,就要拆回已裝潢完成部分,我想要問的是:
一、我是否可依民法第512條規定,主張已完成部分(含已置放於本人住所但未安裝完成之設備,如馬桶、面盆等,該等項目均列於合約中)為本人所有。
二、如前項屬實,而本人已明確告知已完成部分為本人所有,但木工及水電仍執意拆回或破壞,經本人以言語制止無效,此行為是否觸犯刑法第325條搶奪罪或354條毀損器物罪。
三、木工及水電拖延撤回其施工設備及工具,本人應如何處理?可否自行雇工搬運至木工及水電處?
四、本人與木工及水電間,於法律上是否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債權債務關係,或連帶責任關係?
五、木工及水電是否有權要求本人提供合約及付款證明?
六、本人和設計師間之合約如何終止,另行雇工完成裝潢所衍生之費用及損失,該如何求償?
2007-01-22 09:26:2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第四行內容更正:
.....依工程進度匯款給設計師......
2007-01-22 10:34:30 · update #1
根據合約所附之報價單,已完成部分總價,尚未及本人已支付之金額,亦即本人雖依合約所訂進度付款,但依報價單之施作項目逐項核對時,本人似有逾付情形,如本案出現求償對象時(繼承人,或設計公司另有人出面處理時),本人是否得主張工程已逾原定完工期限而未能完工要求解除合約,並依報價單之報價求償,或他方(設計師)得主張工程進度與付款進度相符,而拒絕賠償?
另請教Domingo大大,民法所規定之留置權似乎僅限於彼此具有債權債務關係時方又適用,在本案中本人與木工及水電間,並無任何債權債務或承攬關係,應如何聲明留置權?
2007-01-24 04:30:38 · update #2
1.可以,已經裝好的部分沒有問題,還沒安裝的部份會有點爭議
,但個人認為還是可以主張所有權。
2.你門要關好,最好有保全或大樓管理人員,亦可先去警局備案
,如果一有人來強行進入,有侵入住居,損壞及搶奪或強盜的
罪則可能。
3.你可以要求對方馬上取回,不然就要求留置費用,如果再不
來就向法院聲請拍賣留置物,扣除留置費用後提存法院。
當然你要自費運回去也可以,不過運費可能要不到。
4.你跟水電工木工間沒有直接或間接關係,也毋須負擔設計師
所積欠債務,對方也不能"主張法定抵押權"。
5.對方沒有權利要你提供,但是個人建議在不揭露隱私(把帳
號或地址身分證號資料塗掉)情形下可以提供給對方,說之
以理,至少讓對方知道自己不是玩弄法律,確實有支付款項
6.既然是一人公司,縱然你有權利求償(法律上確實可以),但
是我想要不到了吧!先把重點放在處理不理性的水電木工及
後續處理事宜,都弄好了在時效內再去追償不遲。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2007-01-22 15:54:20 補充:
法律關係要拆開來
你跟設計師(公司)間應該是承攬契約關係
至於設計師因要完成承攬事項另外轉包與施工
那是設計師(公司)與其外包廠商工人間的僱傭或承攬關係
只要你有依約履行義務(按進度付款)
而這樣的付款程度亦無不相當的情況
那麼答案大致是照我之前回覆的
只是要提醒這是法律上的答案
現實生活還是要提醒注意對方不理性的請求
所以先做好保護自己的措施
也先將理與法的立場都先站穩
2007-01-22 10:32: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運彩遊戲、真人遊戲、電子遊戲、對戰遊戲、對戰遊戲●●●
●新舊會員儲值就送500點
● 真人百家樂彩金等你拿
●線上影片直播、正妹圖、討論區免費註冊
歡迎免費體驗交流試玩!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2015-04-25 00:50: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EPIC時尚髮藝沙龍 店長阿哲
官方網址是http://www.epichair.tw
剪髮、燙髮、染髮技術和服務都很好喔!!
是台中剪髮推薦設計師的首選店家喔
很多朋友去過都很滿意
2014-04-25 21:49: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沒人想到 契約 債權是可以繼承的ㄇ
2007-06-18 18:54:3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哇
你ㄉ問題還真難想像
先看看還沒有付ㄉ款項跟剩下工作該付ㄉ錢差多少
如果差不多就各退一步
2007-01-23 19:02:1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個人意見
我是從事水電行業 這種情形
你是針對設計師.設計師對廠商
你付款時 設技師應該有開收據或再合約上簽收吧
設計師個人財務糾紛也跟你無關
且完工的部分你錢也付了 他們沒權力
要自認倒楣
將所有單據 保留
2007-01-22 13:40:2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