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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將車子停在路邊(有劃紅線)人已離開車子 就在車子不遠處發生汽車擦撞機車 那騎士跌倒後躺在路邊的汽車下(並非卡在車下)且車子沒有被騎士碰到的痕跡 此一事件經法律判決 違規停在路旁的汽車不用作任何賠償
現在問題來了 死者家屬請律師繼續上告而肇事的車主擺明要關就關的心態 而違規停路邊的車主願意以協調方式解決 對方卻要求200萬和違規停車的車主的5萬元差太多 當然協調破裂
請問各位大大 違規停車的車主會因對方請律師而被判更多罰金或刑(民)事責任嗎? 如果對方一直告那是否會法院走不完?

2007-01-21 16:43:2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aa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車主應該說明是慰問金,有錯的人才是賠償金。
2.如果法院判決違規停車車主沒有過失,也就是(應該是)依據
 交通鑒定結果認為車禍與停在路邊的車完全沒有關係,那麼
 不論怎麼上訴都會判決車主沒事,那車主也都不用負民刑事
 責任。
3.對方沒辦法一直告,同一案件只能告一次,若再告第二次是
 不會受理的,俗稱一事不二理。另外目前原告是因不服一審
 判決而上訴,如果二審仍維持原判,那麼原告未必能上訴第 
 三審最高法院,若不能則案件確定,如果一二審都勝訴,縱
 然上訴最高法院也大多被駁回。

2007-01-22 07:18: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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