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有三種!!
發明~跟新型~跟新式樣!!
想說如果自己創了新型!!就是原本不是自己發明的東西給他改良成多了很多新的功能!!但那東西還是原本那個發明~只是改良!!這樣也能自己去聲請專利嗎?還是需要跟原發明人那邊買專利在改良?
2007-01-21 18:29:5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您所指的是根據某一專利所進行的再發明
這種情形 您是可以去申請自己的專利
當然您的申請專利範圍就只能限縮在您所改良的部分
是否能夠核准 跟您是否有跟原發明人買專利無關...
只不過 如果原發明人之專利權還存在 且申請專利範圍寫的夠寬
即使將來您的專利順利申請下來 您也需要取得原發明人該專利的授權才能製造
否則還是會被提出侵犯專 利權的告訴......
祝您申請順利喔
2007-01-22 03:50: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K 7 · 0⤊ 0⤋
這個問題是專利申請時的最基礎概念,也是我們常常會弄錯的觀念,就實務上來看,侵權的判斷應先就其專利範圍主張進行解讀。我們要作專利範圍之解讀就是要算一算,有沒有?專利教學常用的範例如下:
舉例您申請了椅子的專利:一種椅子,包含: 一坐板;以及至少三個椅腳,連接該坐板之底部。
從上述您所申請的專利範圍來看,似乎任何人只要做了一種椅子包含一坐板及椅腳,,即侵犯您的專利,您的專利似乎獨占了椅子的市場,其實不然。
假設甲專利之專利範圍如下:一種椅子,包含一圓木頭坐板;以及複數個椅腳,連接該坐板之底部。
假設甲公司之後也申請了一個椅子的專利,其專利範圍如下所述;一種椅子,包含: 一坐板; 一椅背,連接該坐板之一邊緣;以及至少三個椅腳,連接連接該坐板之底部。
這表示,甲公司在您的專利範圍中,增加了一項椅背的改良,亦即在甲公司的專利範圍中,
您所申請的專利或製造、販賣、使用、進口的椅子是不能有椅背的,否則您的椅子即侵害甲公司的專利權。所以,甲公司所申請專利已明白的排除您在椅子上製造、販賣、使用或進口椅背。當然,您也可以一直製造、販賣、使用或是進口沒有椅背的椅子。
以上參考:專利常見問題與解答 陳裕禎 (Ivan) http://www.patent104.idv.tw/pat14.htm
2007-01-22 14:23:35 補充:
擁有改良專利並不保證實施的必然性
一件創意很高的「基礎專利」可說是擁有較高的「專利的支配性」, 反之,在既有專利的基礎上所開發出來的專利(或稱之為「改良專利」)其支配性便 較低,因為有可能必須事先獲得其他基礎專利之授權才可實施這些改良專利。
2007-01-22 09:0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