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據
茲借貸人 向貸與人 借款新台幣(下同) 元,貸與人同意並現將借款現金 元,借貸人並承諾於民國 年 月 日,一並返還貸與人。為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
借貸人: 簽章
地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2007-01-21 17:06:1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熱拿鐵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不收利息呢?
2007-01-23 22:52:18 · update #1
不收利息的怎麼寫!
幫我寫詳細點!
2007-01-23 22:53:21 · update #2
借 據
茲借貸人A向貸與人B借款新台幣(下同) 元,貸與人A同意並將借款現金 元交付B,借貸人並承諾於民國 年 月 日為到期日,於該日將全部款項返還貸與人,若未於到期日還款,則同意自到期日起按日支付日息萬分之五的遲延利息。為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
此致
B先生
借貸人:A先生 簽章
地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另外交付款項一定要用匯款的,而且要匯到本人即借款人的
帳戶,另外將匯款單跟借據訂在一起收好,有借據跟交付款項
才是借貸成立的完整證明資料,還有借據一定要本人簽名,並
且留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後續追索的法律程序)
2007-01-22 04:16: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上面那位大大說的就已經很完整了
再加個見證人會好些
2007-01-25 04:38: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y nickname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