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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大樓的管理委員會發出公告,說即日起將開始徵收機車位的清潔及管理費用?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我們每月所繳交的管理費難道不包括公共設施中的機車清潔費用嗎?他們說這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因所以有停放機車的住戶都要收取費用?而且沒有經過住戶大會表決通過就可以施行了嗎?是否麻煩有相關經驗或是懂法律的人客幫我回答一下問題好嗎??謝謝!!

2007-01-20 09:17: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Sugar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管理費用的調整~涉及所有權人的權益!


所以,這種事必須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通過了.才算數!


豈為委員會為所欲為?


您可以不理他們!


如果,你不愉快的話,就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


違反大會決議或不按《規約》行事理由,向公所舉發(罰款)!

2007-01-20 13:20: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照理說這是不合理的,像我住的公
寓大樓的大樓管理員就會每天主動
幫整個停車場打掃,而且還不收費
呢!再說,一般管委會擬定的條例
要由住戶大會表決通過,要不然錢
可能要落入管委會的口袋裡了。

2007-01-20 09:32: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ina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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