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判一年的關六個月就可能假釋出獄,一個被判六個月的卻要關滿六個月才能出獄,罪刑差一倍,關的時間卻一樣,這樣公平嗎?
2007-01-19 18:10: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假釋條件非常不容易~所以不能單就因為六個月之差就判定不公平
如果一個人願意悔改,且一年的罪通常都是小罪,且表現良好又有改過向善的可能,給他假釋又何妨呢??
另外基本上被判六個月刑的,居多會被緩起訴、緩刑、易科罰金,若會被關~那可能真的是屬不知悔改型的吧! 又何需可憐之呢??
2007-01-19 19:54: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不點 2 · 0⤊ 0⤋
判6ㄍ月以下(含6ㄍ月)可以寫狀紙向法院申請易科罰金 連關都不用關(一搬來說成功率100%)
判1年想6ㄍ月就出來 別作夢ㄌ阿
一監獄行刑法中ㄉ受刑人累進條例判1年最快只是提早幾天最多1ㄍ月
2007-01-20 05:04: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奴比斯 4 · 0⤊ 0⤋
判一年非常不可能關六個月就可能假釋,假釋條件最少累進處遇
分數要達到二級以上或一級,這算報准了,也差不多一年快到了.
而且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有錢的人錢繳一繳就可以不用關了 .
**判一年期間,如果有違規,連提報假釋的機會都沒有 .
一年內如有三次以上違規,可報法務部,移送綠島監獄 .
2007-01-20 04:46: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