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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6-09-13用i_m_not_a_toyyy的帳號以6450標下一件frankie.b的牛仔褲,於9月17完成匯款,那個惡劣的賣家,拖了好久中間說包裹寄丟然後說要補寄褲子給我.我懷疑他之前根本沒寄所以跟賣方要求郵寄單號,賣方卻一直遲遲不給我郵寄單號查詢.

拖了2個多月終於收到褲子,收到商品之後,跟我之前詢問他的不一樣,frankie.b的褲檔有三吋跟四吋的,我有在問答中確認,因為他商品描述中沒寫清楚,他在問答中回答我是3吋的,所以我才下標.

不過問題是我當時是用另個帳號詢問我跟我妹的信箱都一起使用,因為那帳號沒有評價也沒認證過不能下標,所以我用i_m_not_a_toyyy的帳號下標,那個惡劣的賣家就咬著這點,說我不是用發問的帳號下標,然後要我提供證明用發問的帳號寄信給他.

我也寄了N封當時我問的問題還有他回復的內容(都有留寄件備份).他卻裝死說沒收到我寄的信,然後一直狡辯說沒人問過那問題,說他寄出的東西跟商品描述一樣,就是因為他沒說清楚那是幾吋的褲襠,我才會很謹慎的在問答裡確認,而且問答是公開的就算不是我發問的,我也會因為看見他回答別人三吋被誤導而下標!而且問與答的內容也算是商品描述不是嗎?
他還說什麼YAHOO沒規定要說明褲襠有幾吋!身為賣家,本來就要將商品描述做到最詳細的義務不是嗎?

還有我已經跟那位賣家要過很多次之前他聲稱寄丟的包裹的郵寄單號,他卻總是不直接回答我單號是多少,從一開始說要請家人拍照上傳給我,又說她阿姨沒數位相機,說要跟褲子一起寄給我也沒有!後來又說補寄給我了..可是我還是沒收到阿!怎這麼巧他寄給我東西都會寄丟?我叫他直接mail給我單號他還是沒回應!我懷疑他之前根本沒寄給我才拖那麼久,現在他居然還說我態度差所以他懶的浪費電話費幫我問單號,要我自己去郵局用寄件人姓名查!郵局回覆我說一定要郵件單號才可以查詢,而且那是他的責任吧!一直說要給卻一直打太極,而且已經超過他寄出包裹的時間三個月以上,根本就在說謊!

後來他說要讓我退款,卻堅持要我寄去美國給他,包裹是他從台灣寄給我的,我說我要直接寄回去給他台灣家人,他不肯,一定要我花國際游資+保險才肯退款哪有賣家自己寄了錯誤的商品,中間還浪費別人那麼多時間,卻要刁難消費者大老遠自掏腰包寄去美國給他不然不退款的道理!?

我已經於12月15號寄EMS回去給賣家了,可是賣家說沒收到,我上網查詢,也打過很多次電話詢問郵局,甚至傳真給美國追查包裹結果都是一樣的!包裹已經到達且投遞過兩次無人收件,那個賣家給我的地址是他的郵政信箱,然後他之前卻推託說他人不在美國所以無法收件,可郵政信箱又不需要有人等在那收件,如果有包裹或掛號郵局會留通知,而賣家堅稱他沒收到任何通知,

OK,我說郵局要我請他直接去編號91780郵局直接告知窗口郵件編號領取即可,不需要通知單也可領取,郵局編號,還有查詢結果,我都告訴他了,賣家也說當地只有一間郵局,而美國郵局編號就是當地郵遞區號,跟我查詢的結果是一樣的.
可是那賣家堅持他問過沒有那個包裹,我要他證明,他也提不出來,然後我說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他竟說我威脅他而且還說我沒水準要發律師函給我,態度真的很惡劣!好像別人都拿他沒輒一樣!

綜合以上情形我想請問:
1.問與答裡的內容 是否跟商品描述有一樣的作用?若是賣家 在問答中回答消費者的答案與之後收到的商品不符,那麼該賣家是否要負責?

2.在他的評價中,有位買家問他在不在台灣,他回答12月14號已經在台灣了,13號的時候還跟我通信叫我寄褲子去美國給他,居心何在??而且怎可能網路 中華郵政 還有美國郵政傳真回來給我訊息都是錯誤的呢?? 如果到時候包裹被退回, 並且郵戳上資料顯示是包裹確實在他當地郵局而對方蓄意不去領取,所以遭退回,但是賣家還是不願意做後續處理的話 可以告她詐欺嗎?

3.這樣的行為 yahoo可以幫我做到哪些服務 討回一點公道呢?

4.這樣的狀況去備案或是報案的話,是要跟警察說詐欺還是什麼?

5.沒有名字等基本資料怎麼發存證信函給他?寄存證信函給人家到底是具有什麼樣的法律效力?跟律師信又有什麼不同?

2007-01-19 11:19:5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MissG 1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網際網路 其他:網際網路

對於這種超會狡辯的賣家 .請問我該怎麼做?我怕他不退款給我,已經用國際快捷寄回美國給他了.等了兩個多月還要花532元的運費,現在他居然一直跟我說他沒收到包裹而且堅持他詢問過包裹不在他當地郵局,在評價中,我很有誠意想要釐清包裹的去向以及中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而賣方卻不願意配合,直把問題再丟回給我,我已經把可以查到的資訊都告訴他了,也願意出示證明,還要我查什麼?反之我要求他提出證明,賣方卻不願意,而且態度極惡劣,不負責任!

2007-01-19 11:22:14 · update #1

真的很不甘心,打給奇摩反應,奇摩說無法處理,甚至無法移除那惡劣賣家給我的報復評價,所有的信件跟郵局的傳真我都有留下來,只是我不知道對方的名字電話跟資料,這樣怎麼寄存證信函?請問各位知識達人我該怎麼辦?對於這種惡劣賣家真的都沒辦法嗎?

我的評價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i_m_not_a_toyyy&rr=1032834498
對方的評價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sparklychickstar&

2007-01-19 11:23:18 · update #2

我打電話問過消費者導護協會,他們跟我說他們不受理國外案件,這樣算是國外案件嗎?(東西他是從台灣寄的,交易平台也是台灣雅虎)

還有我打電話向郵局確認還有國內外網站上查詢甚至連美國傳真回來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寄件地址也沒有錯,那麼有可能像那位賣家說的一樣查不到包裹嗎?

如果我報案之後要告他詐欺 那麼 我需要負擔哪些費用呢?

2007-01-21 05:02:38 · update #3

還有 賣家給我的住址是他的郵政信箱 收件人也不是她的名字,報案時如果沒有她的基本資料,該如何填寫三連單呢?可以寫她他當時從台灣寄給我的寄件人姓名跟住址嗎?可那不是她本人,好像是她阿姨的樣子..

2007-01-22 02:03:14 · update #4

的確沒收到你的包裹,何必怕你查,隨便你去查!!!法庭見可是你自己說的,再繼續以誣賴恐嚇騷擾的態度的話那就等著收律師信吧!

這是昨天那個賣家回給我的....還說她查過網路了...我無言...如果查過為什麼結果是不一樣的?為什麼要講的好像是我誣賴她一樣?

2007-01-22 22:11:27 · update #5

謝謝大家都好熱心幫我回答問題, 我已經請美國朋友幫我問,還有我自己也有寫信詢問USPS,等他們給我答覆 唉 很誇張

2007-01-22 22:23:07 · update #6

4 個解答

請保存好相關可提共佐證之收據˙通話紀錄
並列印出雙方往來之信件
沒有對方姓名與個人資料
的確~存證信函無從投遞
但你有寄出包裹的台灣資料阿
不管~對方是否人在台灣
台灣的出貨地址 ..... 必須有人回應此問題
依此.....報案提出詐欺
因為.....你所掌握對方明確拖延˙不予回應的事証
是非常確實的
依詐欺報案....
警方既會連絡當事人或是相關人出面釐清問題

圖片參考:http://img82.imageshack.us/img82/7706/moon60zn4.gif


2007-01-21 02:48:29 補充:
備案為~~無訴訟準備,警方對你的問題有所紀錄
但~並不成案件
報案為 ~ 警方為受理你的問題,並未你製作筆錄,
開立..報案三聯單於你

報案當時...須提共警方相關資料
如你...個人身分証˙ 印章,無印章可手壓
對方...你所能提供警方查詢的台灣地址與可佐證 對方詐欺之資料

2007-01-21 13:58:03 補充: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 意圖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 ( 詐術 )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 ( 交付 )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以褲襠3~4吋為例....賣方清楚告知買方3吋,貨品卻為4吋...既涉及....( 意圖 )沒有這樣的產品卻以 ( 詐術 )欺瞞˙謊言˙拖延... 讓他人( 交付 )金錢,致使買方有所損失。 既涉及詐欺

2007-01-20 21:42: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月亮 7 · 0 0

感謝信任達達:
我以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與民事庭的經驗回答您的問題
1.我打電話問過消費者導護協會,他們跟我說他們不受理國外案件,這樣算是國外案件嗎?
(東西他是從台灣寄的,交易平台也是台灣雅虎)
答案:可以再和基金會溝通
2.還有我打電話向郵局確認還有國內外網站上查詢甚至連美國傳真回來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寄件地址也沒有錯,那麼有可能像那位賣家說的一樣查不到包裹嗎?
答案:不可能
3.這樣構成詐欺嗎?
答案:是否構成詐欺由檢察官判定
我曾經也被許多賣家欺騙
1.我已匯款,女賣家仍舊未寄貨物(SHARP七國語言電子計算機)
2.我購買日本原裝的SONY CD隨身聽面交時卻變成SQNY(第2個字O→Q大陸仿冒品)
3.我購買3臺錄音帶隨身聽全部是故障品
4.好多被騙經驗舉例不完
建議:用錢買經驗吧,他會遇到鬼,永遠不再和他來往
把時間與心思花在別處吧!
出庭一次律師費5萬元,從偵察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開庭數十次至數百次才宣判,請問我們有這麼多生命和他耗嗎?
達達 敬上

2007-01-22 13:29:47 補充:
他們早晚會有報應
實例:
欺騙我大陸仿冒品SONY CD隨身聽的臺中市陳姓賣家,被臺北買家得標300元電子產品,臺北天才買家竟然要求臺中市賣家攜帶300元電子產品,到臺北給他驗貨(來回車資根本不夠)
另一實例:2男1女在雅虎交友故意用別人帳號還變來變去性別,暱稱...聯合毀謗1位47歲眷村女網友,3人以為天衣無縫,結果47歲眷村女網友其中大怒告上法院被捕,其中1位女網友是國小老師,因為毀謗罪而喪失公務人員資格
祝祺
達達 敬上

2007-01-23 03:37:36 補充:
感謝信任達達:
此事算了!這種無恥之人會有報應的,我們不需和他計較
他的任何話都不能相信
我曾經
1.被洪姓同事盜領15000元以上的薪水(汽車教練場)
2.被鍾姓同事偷竊公文(區公所)
3.被自稱臺北市政府員工詐騙2500元(雅虎)
4.數不清
怒火會焚燒理智,小姐目前狀況就是如此
我如果像小姐嚥不下這口氣,會得憂鬱症
祝祺
達達 敬上

2007-01-22 07:57: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不用寄存證信函了,直接向警局報案,他的戶籍在台灣,到時候他必須回台面對司法。

首先要備妥下面這些東西:

1. 列印下得標網頁及產品圖片,包括賣家的關於我、問與答、評價、賣方給的訊息。
2. 你與賣家的往返書信,一張不漏全部列印。
3. 你當初的匯款交易明細表和郵局寄貨包裹單。
4. 如有和賣家電話連絡,請向電信局申請通聯記錄,打電話123,向總機小姐要?月~?月的通聯記錄,兩天後便能寄送到府完全不用錢。手機通話也可向通訊業者要通話紀錄。
5. 準備好以上資料、身分證、印章,到當地警察局報案。
6. 做完筆錄後警察會給你一張報案三聯單。

這樣便完成報案程序,等著被告回台接受法院傳喚

如你有法律上的疑問可親自到法院的【訴訟輔導】請教法律問題,全程免費!

或打訴訟程序電話:02-23899675(為民服務中心)他們都能為你一一解答。

2007-01-23 06:24:49 補充:
只要你向警方報案就會有報案三聯單,你不需要管他人在美國還是台灣,法院自然會幫你找出人的,
通常完成報案後警方會向雅虎調賣家帳號的資料,包括身分證字號,
只要他登記在台灣雅虎就跑不掉,非得回來面對司法不可,不用你跨國提告辦麻煩手續。

2007-01-20 01:26: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YP 6 · 0 0

打電話去消基費告他 也許有用或沒用我也不太知道也 不好意思啦..

2007-01-19 15:23:0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丫力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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