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縣的大樓社區
地下室無機車停車格
也不開放住戶普通機車停放於機車格中
請問如果有大型重型機車想要停放(已有自購的車位)
要如何提出申請
一台七十萬的機車放車行或外租車位還是沒放自己家樓下安心
贈點20
感謝
2007-01-18 17:18:3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Bon Lee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禮拜五晚上再度去詢問
社區總幹事直接說不行
一年半前剛搬到這社區提出兩次過
不過當時是說為什麼"機車"不行停到地下室
去年中旬社區一個年輕人買了"大型重型機車"
我和他一起去詢問之後還是說不行
他地下室買了兩個車位,結果還要去其他社區一個月花3000租位子
扯說什麼消防局說不行
被查到要罰六萬
直接打電話去台北縣政府以及台北縣消防局詢問會比較快嗎
另外我家這邊算住宅區
除了我們社區其他都能停機車
我們社區分AB棟
停車場是分開的
結果B棟連綠牌50CC小綿羊都能停地下停車場
A棟連放備胎都要被貼紅單說要罰六萬
請問是因為管委會的關係嗎
2007-01-20 13:41:15 · update #1
停車格~顧名思義是停車用!轎車是車;機車也是!
再者,自購停車格,是屬於私人財產!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自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則說:
只要依照慣例使用(停車),您可以排除他人干涉!
所以,您只要針對停車格使用所需配合的:
環境維護費、管理費、證件費、遙控器...費用繳交;
其他的人如果干涉的話,可以直接叫他們閉嘴!
2007-01-18 17:50: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大樓內的汽車格若屬個人自購,我說的是平面式
只要在格內,你要放什麼那是你自家的事
別人管不著!!!!!!!!!!
機車
汽車
腳踏車
滑版
三輪車....
包含一些有的沒的
難不成會放垃圾在自己所屬車位
我想根本不可能........
你擁有所有權
不管是什麼大樓鳥規定
個人所有權其他人沒有干涉的權力....
更不能做任何變更
你這情況下你屬正常使用
並未列出任何不大不應該之情事
放心的停下去...
沒人干涉的了妳
2007-01-19 07:34: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非常認同你的想法
一台高階的大型重機可是比一台陽春轎車還貴的哩
就算放室外安全無虞
刮風下雨又加上台灣特有的酸雨跟濕氣重
沒東壞一各小零件西壞一個的
整台車也會醜掉
但
請恕我直言這各車位是您自購的
在這各框框內
我想基本上你想停什麼應該是沒有人管得著的吧?
不曉得你知不知道
政府當初開放大性重機合法進口時
就有明文規定大型重機識同轎車
路邊停車
重機必須停在轎車停車格之內
只是利用的人並不多
目前
也已經有多間連鎖停車場已經與重機促進同業公會達成協議
停放車輛可停放至轎車區
我自己朋友住新店的大鵬華城就是把它的ZRX-1200
停在它自己大樓地下室的轎車停車格裡
另一個朋友住汐止也是把它的GSR-600停在大樓地下室
真怕要有各什麼不妥
可以跟大樓管委會提出申請應該就可以了
基本上都應該可以
也應該要可以
說明你的理由我想沒有一各管委會
會如此機車
跟白目低
給您做個參考囉^_^
2007-01-18 17:59: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 WaYne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