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有一塊山坡地,本來有一片樹叢和一片竹林,一年前開始有鄰居開始利用這片土地種植花園,一開始還覺得很漂亮,可是鄰居越開發越大片,已經砍了許多大樹和竹林,我開始有點擔心夏天大雨過後的土石流問題,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或是應該像相關單位反映?(我不希望和鄰居相處不愉快,但是迂迴的提點過,他似乎也不以為意,請大家幫忙解決,謝謝)
2007-01-18 12:01: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科學 ➔ 地理學
後園一塊小坡地的護理﹐ 這位 3191275 ( 專家 1 級 ) 建議人用數千萬的工程來 造﹐ 是否有點不經大腦的解答。
鄰居濫開坡地的確是 無知 和危害他人產業。
首先要查明地冊該地段業權屬誰﹐ 若是公家的地段﹐ 濫砍樹木來種自己的就是霸佔和濫用公地﹐ 違法行為﹐ 各地的法例在這方面大致相同﹐ 相信台灣也不例外。
應向有關部門政府機構舉報﹐ 你不 報﹐ 政府實難知有此事進行﹐ 政府不能每天都派人到各地巡查。
這樣先可制止鄰居繼續破壞。至於日後的復修是否要他來負責都是 話﹐ 起碼阻止了再度砍伐。
不可不理﹐ 一旦發生了塌坡﹐ 你的產業也化為烏有﹐ 為這無知的鄰居所連累﹗
2007-01-19 03:54:09 補充:
我不希望和鄰居相處不愉快
與
你的產業 和
你家人的性命
兩者相比﹐ 那一個更重要﹖
(請用一點常理來抉擇﹗)
2007-01-18 22:50: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eechan 6 · 0⤊ 0⤋
目前,整治方面的工作主要是以工程施作為主,防災工作則可以從建立觀測系統來著手進行。此外,山嶺間多種植樹林,利用樹種之根、莖、樹葉來涵養水源,可避免集水區內地表沖蝕及溝谷間坍方等情形出現,這也是間接防止土石流的防災方法。
工程防治方面
土石流的工程防治工作,通常因上游、中游以及下游的運動及堆積形態不同,而有不一樣的防治工作。
上游地區
[採用抑制工法,使用的方法包括潛壩、固床工及護坡等方式]
儘量抑制溝谷的河床上與溝谷兩側的谷壁受到切蝕及側蝕作用,讓上游發生部減少堆積的地質材料,進而無法提供產生土石流的土石材料。
圖片參考:http://earth.fg.tp.edu.tw/learn/esf/magazine/images/980602fg.jpg
●護坡措施可以減少溝谷谷壁的切蝕作用。
中游地區
[採用攔阻工法,使用的方法包括使用梳子壩或攔砂壩等方式]
由於土石流在流動過程中,前端的巨大石塊破壞力很大,並強烈地沖刷溪床,此法將可使流動的土石減少直接衝擊溝谷。
圖片參考:http://earth.fg.tp.edu.tw/learn/esf/magazine/images/980602fh.jpg
●攔砂壩可以蓄積沖蝕的土石。
下游地區
[採用疏濬工法,使用的方法包括渠道或導流堤等方式]
土石流從上游至下游所攜帶的土石方量相當龐大,此法可誘導龐大的土石流沿著通暢可宣洩的方向流動,以避免發生災害。
圖片參考:http://earth.fg.tp.edu.tw/learn/esf/magazine/images/980602fi.jpg
●渠道可以加強疏濬的功能。
建立觀測系統
觀測系統包括了雨量指標以及土石流動指標兩種。
雨量指標需要以當地的雨量記錄為參考依據,再配合現地的地質環境狀況,來建立雨量基準的警戒值。
土石流動指標則包括了現地土石震動或位移的參考數據,同樣配合現地地質環境狀況,來建立土石流動基準的警戒值。
上述二種指標得到充足的資訊參考之後,才再進一步建立地區的預警系統,而預警系統成功與否,除了須考慮其系統本身的設計是否完善之外,最重要的,仍須作好民眾的宣導工作,以及完善的疏散措施,才能達到最大的效益。
作好國土利用規劃
目前山坡地或其鄰近區域現階段的開發建設,都需要經過學者、專家們完整的評估考量,確定開發不會影響當地地質環境、生態、自然景觀、經濟、觀光等之後,才准許開發居住。
但是,常有少數沒有遵循這些法律規章,處處濫砍、濫伐、恣意變更土地利用之名目,使得山坡中水土保持不良的情形持續惡化,山體內的水土流失更為嚴重,才埋下土石流災害的惡因。
因此,儘速建立國土利用之相關規劃資訊,提供開發者或使用者一套完整的土地利用資訊系統,並且遵循法律規章和學者、專家們的意見,才能夠使土石流的災害減到最低。
重要法令
根據政府的法令規定,屬於土石流危險區者,應該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而特定水土保持區經劃定後,該區內是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的出現。
土石流危險區是指溪床坡度15以上,其上游集水區面積在10公頃以上,旦下游有聚落、重要公共設施、名勝、古蹟等須保護之重要對象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劃定者。
水土保持區的劃定主要是依據民國85年3月25日農委會所頒佈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3條第6頂來執行,當然此準則也是根據水土保持法第17條第2項規定所訂定。
2007-01-18 15:48: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