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房子被拍賣,得標人私下來電說希望能雙方進快點交,不想經過法院程序,他覺得這樣拖太久,並會簽署協議書,請問不經過法院程序點交這樣可行嗎?
2007-01-18 05:36:1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步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法院對有點交的房子,所提供的點交服務流程如下:
一‧得標人繳清尾款,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向法院聲請點交;法院收文後,發文給債務人,命債務人15天內自動交屋給拍定人。同時副本寄送拍定人。
二‧拍定人在15天內隨時查看後,發現債務人並未搬遷;15天期滿即向法院陳報債務人未搬離,請法院繼續進行點交動作。法院收文後,再發文通知債務人,法院將定期來房屋現址履勘,請債務人在現場等候。同時副本寄送拍定人,並請拍定人通知管區派出所,派警員前來協助。發文內容特別註明:「履勘不因債務人不在而停止」。
三‧履勘時,法院協調雙方交屋時間,此時債務人都會要求搬家費及拖延交屋時日,法院不介入搬家費多寡爭議,但會以「公親角色」引導雙方逹成和解。
四‧如協調不成,拍定人可即遞狀,請求法院進行後續點交流程;法院收文後,再發文通知債務人,法院將定期強制執行點交房屋。副本寄送拍定人,除請拍定人安排管區警員外,另準備搬家公司待命,準備將屋內東西全部搬走。
從拍定日到交屋完成,如依賴司法程序解決,約三、四個月時間;如果得標人主動找您們協商交屋,並且提出的補貼條件您們可以接受,提早交屋解決一件事情,對大家都是省事,何樂不為?雙方自行交屋後,法院會自動將本案結案,法院承辦的書記官也會很滿意的。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法院拍賣流程_s.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7-01-18 11:38: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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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2 03:53: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