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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費未繳銀行已發出傳票案,我不住家裡不知道有傳票這件事,等接到電話,銀行跟我說我未出庭要付13000的費用,請問一下,是否真的有這筆費用?如果真的有,那我因該怎麼辦?還有是否因為未出庭,就被警察抓走去關?我真的很擔心,請好心人幫忙回答我,謝謝。

2007-01-18 17:48:0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你大概欠120萬左右吧!
2.一萬三是法院訴訟費用,如果你真的有欠錢,那就是由敗訴的
 一方負擔,去不去影響不大,除非能當庭和解。
3.欠錢絕對不會被抓去關,但是現在銀行已經有判決確定,到時
 可以對你的薪水及資產強制執行

2007-01-19 07:18: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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