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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判決離婚,離婚後男方要每月支付教養費給有監護權的女方,直到小孩20歲為止,但是離婚兩年,男方從未付過一次,請問:
1.有什麼方式讓男方支付教養費?
2.教養費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3.男方現在沒有工作,名下也沒有財產,這樣告他有用嗎?

2007-01-17 08:55:0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男方沒有付過教養費,小孩可以不讓他看嗎?

2007-01-17 09:00:07 · update #1

1 個解答

您好:

1您可以拿法院的判決至國稅局(任一地方都可,不限戶籍地)

查詢男方是否名下真的有無任何財產

(但是去之前,可能要先電話請教要準備何種資料,免得多去一次)

如果名下真的無任何財產,那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查到了,再寫mail給我,教你怎麼寫狀紙


2依法院判決,是到小孩成年為止

3也許他騙你的,所以還是可以試試去查詢

4這是二回事唷,請勿混為一談!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01-17 10:34: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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