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決離婚,離婚後男方要每月支付教養費給有監護權的女方,直到小孩20歲為止,但是離婚兩年,男方從未付過一次,請問:
1.有什麼方式讓男方支付教養費?
2.教養費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3.男方現在沒有工作,名下也沒有財產,這樣告他有用嗎?
2007-01-17 08:55:0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4.男方沒有付過教養費,小孩可以不讓他看嗎?
2007-01-17 09:00:07 · update #1
您好:
1您可以拿法院的判決至國稅局(任一地方都可,不限戶籍地)
查詢男方是否名下真的有無任何財產
(但是去之前,可能要先電話請教要準備何種資料,免得多去一次)
如果名下真的無任何財產,那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查到了,再寫mail給我,教你怎麼寫狀紙
2依法院判決,是到小孩成年為止
3也許他騙你的,所以還是可以試試去查詢
4這是二回事唷,請勿混為一談!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01-17 10:34: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