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各位懂ㄉ法律ㄉ人,我哥哥他今年19歲,是幫忙帶人ㄉ(幫派ㄉ)他到底是犯ㄌ啥麼罪會被判十年以上ㄉ罪!------------急
2007-01-14 05:27:5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脅迫性或暴力性的組織。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依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若又吸收未滿18歲者,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加重其刑的二分之一,...組織犯罪的定義現在很廣...加上現在一審一案..如果有別的案件就可能在刑期10年以上....
2007-01-18 02:19: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教唆、幫助、吸收未滿十八歲之人加入犯罪組織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你哥可能還有另案,如 : 槍炮刀械等.許多組織的都離不開這條 .
所以才會被判這麼重 .
2007-01-14 08:19: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