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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錢開立本票。己於上個月收到確定證明書…並到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扣薪三分之一)。但現在都還沒有任何消息。

請問我會如何拿到錢?(一)是法院會主動來文請我去法院領錢?
(二)還是我去債務人公司出示相關證明領取其被扣下的三分之一薪水?
(三)還是只要……等法院來文告知進一步怎麼做就行了?
請有經驗的朋友回答簡單詳細,萬分感激。

2007-01-14 07:55:3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Mr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相關事實不明確,無法確知你目前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到哪裡,故無法進一步回覆。如債權金額很大,建議找律師商談為妥;如經濟有困難,可至這裡尋求協助:http://www.laf.org.tw。

根據你的描述,似乎是持本票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就債務人薪水的三分之一進行扣押,然提出聲請後迄今尚無下文。則依你問「會如何拿到錢」的問題,回答如下:

首先,法院一定會先發「扣押命令」,正本給你朋友任職的公司,副本給你以及你朋友,上面會載明你的債權額,以及公司在薪水的三分之一內,予以扣押,公司不得向你朋友為清償、你朋友亦不得向該公司收取該部分的債權。

該扣押命令送達後10日內,若你朋友所任職的公司未提出異議,接著會進入下述程序(通常是「擇一」進行):

1.通常,強制執行扣薪部分,法院大多會發「債權移轉命令」而結案。也就是說,原本你朋友對其所任職的公司,有薪資債權(假設3萬元),亦即你朋友每個月可向該公司請求3萬元的薪水,若法院發「債權移轉命令」的話,則該3萬元薪水的三分之一即1萬元的部分,其債權移轉予你;換言之,你朋友之後僅能每個月向該公司請求2萬元的薪水,而另外1萬元的債權歸你,你可每個月向該公司請求1萬元。

2.另外,法院有可能會發「收取命令」,也就是說,該公司先就你朋友的薪水的三分之一予以扣押,每個月便會累積三分之一的薪水,此際若你的債權金額不大,例如5萬塊,而假使你朋友原本薪水是每個月3萬,則扣5個月就滿了,此時法院可能會發「收取命令」,讓你直接向該公司收取這5萬元。

3.而若你朋友的債權人很多,但金額都不大,法院亦可能發「支付轉給命令」(但這機率最低),命你朋友所任職的公司將所扣得的金額悉數押送至法院,由法院分配。這種情形在你朋友於扣押命令送達後離職,有扣得一部份金額時,亦可能發生。

最後,如果你朋友所欠的錢無法清償完畢而離開其所任職公司,又無其他財產,則法院會將執行程序終結,而發給你「債權憑證」。記得,為了避免爭議,強烈建議「每三年」去更換一次債權憑證(會有人和你說五年換一次就可以,但到時候會有額外的爭議)。

以上,供參考

2007-01-14 08:32: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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