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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角落(影片中)

有一幕

當主角被追殺而逃入中國的英國領事館時

為何中國無法進去抓人

根據憲法第幾條的條約??

最好能詳細一點 謝謝

2007-01-14 03:32: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文 1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能請回答者PC先生

詳細的說出是第幾條法規嗎??

謝謝

2007-01-14 08:09:56 · update #1

PC先生的答案跟我要的最近

能請您詳敘是類似於憲法的第幾條呢??

2007-01-14 08:11:17 · update #2

世民 ( 專家 5 級 )

我想問您

假如有一個人問,紅色角落影片當中,為何中國不能進去主角所躲的在中英國大始館,根據本國的憲法第幾條??

回答是否是您的答案呢??

2007-01-14 08:16:59 · update #3

2 個解答

你所問的問題並不是屬於憲法的問題,而是屬於國際的慣例。基於國際慣例,我國的法律之適用擴及領域外之情況:
1. 浮動領土:刑法3:「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但其因可分為軍用或民用船艦或航空器而有差異:
(一) 軍用船艦、航空器,在國際慣例上享有治外法權。
(二) 民用船艦、航空器,若於無主公海或公空,應適用我國
法律;若於他 國領海或領空,則適用該國法律。
2.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領事館
3. 中華民國軍隊佔領地、託管地【陸海空軍刑法4】
4. 無主地

2007-01-14 15:04:51 補充:
我已經說過這並不是憲法問題也就是說憲法本身並不規定這樣的事項
而嫌犯若是躲在英國領事館的話就是屬於英國管轄
因為英國領事館就是英國法律所及的地方
只要他躲在館中就是屬於英國人所管
故中國的法律是無法介入的
也就是所謂的治外法權

2007-01-14 04:23: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

外交代表機構是一個國家派駐另一國的外交人員的居住與工作的地方。外交代表機構通常設在另一國的首都。在國際法下,外交代表機構享有治外法權,所以即使外交代表機構所在地實際上仍為派駐地的領土,但駐在外交代表機構的外交人員可以免受派駐地的法律制裁,而外交代表機構所在地亦會被視同本國的領土。而外交人員亦只須交付本國稅率的稅予派駐地。
上述資料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96%E4%BA%A4%E4%BB%A3%E8%A1%A8%E6%A9%9F%E6%A7%8B&variant=zh-tw
根據上面所述,因為領事館駐在地被視為其國家領土的延伸,因此不管犯人逃入哪一國家的領事館,當地國的治安軍警人員均不得隨意進入搜索逮捕人犯。

2007-01-14 05:35: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C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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