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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網友,如果因為離婚而不願付贍養費,而且財產都已脫產,但是有一塊土地是屬於水利地,未脫產,請問這種情形下,法院會將這這塊水利地發拍嗎?水利地可以被拍賣嗎? 感激不盡

2007-01-13 11:39:3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當事人有取得對您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如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確定書或法院民事判決,都可對您任何財產聲請拍賣。
只要到國稅局調閱您的財產,花1000元,您名下所有不動產、股票、車輛及銀行存款全部現形,甚至您上班薪水的1/3也會被查扣,您要有心理準備。
只要這塊水利地是您名下擁有,對方就可聲請法院拍賣,這是無庸置疑的。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法院拍賣流程.gif

參考網址:www.104woo.com.tw

2007-01-13 17:32: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水利地? 這稱法牽涉兩種不同性質的產權, 1‧如果是私人名義擁有所有權的自然人土地,目前供灌溉‧排水‧洩洪所使用的溝渠或行水區土地,是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拍賣。 2‧土地所有權為公家或水利會所擁有的河川地,因租賃而使用,則只有使用權利,無物權的存在,無法執行拍賣。

2007-01-13 15:17: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omrs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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