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叫我1月22日出庭,
可是我1月18日就要出國,回來已經2月5日了,
想請問一下要如何跟法院請假?
2007-01-12 08:10:3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峰★㊣↗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傳票右上角都有記載股別,法院寄來的信封上面有電話,可先直接打電話給該股書記官,告訴他您無法出庭,因為人在國外。
二、通常口說無憑,所以書記官多半會要求您具狀請假,所謂(具狀請假)就是寫份請假狀,附上請假理由之證明(如飛機票),然後寄到法院去,這樣就行了。
三、出國為由請假,法院都會准許的,除非法院懷疑您要遣逃出境(但這種人不可能具狀請假),所以法院就會等您回國之後,再定下次開庭的庭期的。
2007-01-12 08:41: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
為了慎重起見...你最好是親自跑一趟到法院請假...拿你的傳票跟要出國的一些依據((影印的))....然後寫一張請假單..說明未能準時出庭的原因...請法官批准....如果法官准假了..你自己ㄝ要存一份留底....算是留一個保障自己權益的依據.......
你可事先依據傳票上的電話打過去給承辦的法官跟他約時間再過去..免得白跑一趟...有時用電話請假...如果法官忘了你有請假..或是不承認你有請假..那就麻煩了.....
2007-01-12 08:43: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傳票上會有承辦人的姓名及電話.依此電話打過去請假即可.若有其他特殊非出庭不可情形.他會請你去寫請假單.說明理由...
2007-01-12 08:17: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清蒸魚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