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假結婚 雖然已經自首 但是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解決 已經申請婚姻無效之訴 可是寶寶這幾天就要出生ㄌ 我很急 因為這兩件事情一直沒有下文 又不知道小孩子生下來戶口要怎ㄇ報 我想晚點抱戶口 如果婚姻判無效ㄌ 是不是小孩子就可以跟親爸爸ㄉ姓 還是一定要在去法院申請證明才可以 要怎ㄇ才能加快法院ㄉ速度 ..
2007-01-10 19:12:5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您假結婚自首後,刑事部份一定會判處有期徒刑的,只是可能可以易科罰金或緩刑而已。
二、正確來說,您所提的民事訴訟,應該是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倘若以上開刑事案件作為補強證據,這個案件應該會判您勝訴,換句話說,即將出生的小孩子就會因為這個判決變成(非婚生子女),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
三、即將出生的小孩子因為是(非婚生子女)所以要經過小孩生父的認領,就可以成為有法律上父親之子女,而認領的做法很簡單,就是由生父拿著小孩的出生證明,去報出生,並向戶政人員表達他是生父,要認領即可。
四、但是如果小孩出生了,但法院還沒判處婚姻關係不存在,那就要先報出生,並依照婚生推定,小孩的生父欄要先填進去(假結婚對造的姓名),之後等到法院判決之後,再拿去戶政事務所變更。
五、倘若未來戶政事務所對於您拿著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的勝訴判決,還是不讓小孩的生父欄姓名塗銷,那就請您再小孩出生一年內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勝訴之後,戶政事務所一定會讓您塗銷的。
六、至於怎樣才能加快法院速度...,可打電話請書記官協助催促一下法官儘快訂定開庭日期,或者打一張民事案件查覆狀送進法院(不建議用後面這招)
2007-01-13 17:34: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