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親人共有之土地,持分三分之一,遭到法拍,請問共有人如何要如何買到土地
2007-01-11 18:15:4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sarah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名稱:土地法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
第 34-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 (市) 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
相関網址: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D006000134-1
根據土地法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法院必需通知所有共有人有無要行優先承購權。
在法拍市場,拍賣持分不完整的法拍屋,因共有人優先權問題,產權不完整,加上拍定後不點交,實務上幾乎無人會來投標,您們可等價錢很便宜時,以底價進場投標,或者等別人得標再行使優先權;您們又是現住人,相信其它同樣的優先權人,也會擔心買到,您們不會配合交屋,誰會那麼白目來跟您們搶購呢?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7-01-11 20:27: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請問
有一間房子兄弟3人共同持有,其中一人(1/3)向代書借款100萬,如今無力償還被法拍,優先承購權人想拍賣時買回,
法院鑑價底價出來後,假設,對方代書馬上喊價100萬,我們是否就應該只能以他喊的價錢買回?
2015-08-19 16:46: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430.pixnet.net/blog
2014-05-05 13:01: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到這個部落格逛唷! 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7-01-18 06:20: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