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昨天和我同學去一家書局前夾娃娃
那家書局前有很多夾娃娃機,其中一台之前有人夾過,那個人有夾到,可是夾娃娃機上還有數字[就是還可以再夾一次]
所以我就和我同學去夾那一台[沒投錢],結果夾到兩隻
我不知這樣算不算偷竊,所以想請大家幫我解答
謝謝

2007-01-11 07:18:1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首先,你的同學是否滿十四歲了?
如果未滿十四歲,就不用負刑事上的責任。
如果是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則應以減除刑罰。
如果滿十八歲,就違反刑法上規定的「侵占遺失物罪」。
為什麼不是「竊盜罪」或是「侵占罪」?
因為竊盜罪規定的是:你原本就知道這是別人的東西,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把它偷走,才是「竊盜罪」;而「侵占罪」指的是:別人交付給你的東西,你就有責任遵守你們之間的約定[如別人拿十元教你幫他買飲料,而你不遵守規定,卻把十元跑去掉娃娃]
為何是「侵占遺失物罪」?
因為娃娃機裡面的十元是上一位玩這台娃娃機的人擁有的,但是他忘了還有十元在裡面[這就屬於「遺失物」]。而你的同學應該是要把它退幣,然後交給警察伯伯,而你同學卻把遺失物侵占,拿來玩釣娃娃,所以如果同學是十八歲以上的話,就構成「侵占遺失物罪」。

2007-01-11 12:11: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活字典 7 · 0 0

這樣不算偷竊
但是那次夾娃娃的權利不屬予你的
因為投幣的是他人
而且妳還因此得到利益
所以你應該算是侵占他人權利屬侵占罪

2007-01-11 11:06: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柏豪 2 · 0 0

這樣根本就不是偷竊

應為投錢的那個人他自己沒注意到呀!!

2007-01-11 10:25: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呱呱 1 · 0 0

應該不算,是前一個人自己要放棄ㄉ,或是他自己忽略掉。
你也不可能再把他找回來,再夾一次ㄅ!!

2007-01-11 08:43: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im 1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