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增文第3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請問除了8部及蒙藏委員會與僑務委員會外,其它如經建會、金管會、青輔會、國科會、農委會、中選會...等等,是否也需要至立法院接受質詢。謝謝~
2007-01-10 19:00:5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袋鼠 2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根據憲法增文第3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請問除了8部及蒙藏委員會與僑務委員會外,其它如經建會、金管會、青輔會、國科會、農委會、中選會...等等,是否也需要至立法院接受質詢。
答:除了傳統的八部二會外其他的機關當然也要至立法院接受質詢,因為條文已經規定很清楚了,是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故只要是隸屬於行政院下的一級機關主管都要到立法院接受質詢。
2007-01-11 05:02: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