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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逃院會怎樣?
但是後續還是有人可以付完責任
例如付錢什麼的
我的意思是如果逃院會不會金額變多等等之類的呢?

2007-01-09 20:08:3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貝貝 7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1.住院要把健保卡放在醫院的住院中心.
2.住院時一天最多可請假四小時,需主治醫師同意.
3.離院超過四小時即強迫出院,醫院會先追蹝人去那裡,然後結算住院費用,通知家人來付費.
4.找不到人會通知通知健保局你無故離院,健保局不會發新的健保卡給你,你也不能去看病,要看病自費很貴的.
5.會先電話催繳,然後信函催繳,最後寄存證信函,最最最後就是法院傳票囉(金額上萬的話).
ps.勸勿輕易逃跑,出去容易,進來難.
提醒大家要注意自己及家人的健保狀況,若沒有投保單位(失業或自營),有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可加入職業工會的勞健保,勞保部分可申請職災和退休金;沒有工作或沒有職業工會可加入的,可加入戶藉所在地的公所,列為第六類投保人,每月每人只要六百多保費,因為,很多人都是斷保很久後,突然生重病要去住院,才發現被斷保了(沒繳保費),只好先籌幾萬塊的健保費去繳清,然後才可免去幾萬塊的自費醫藥費,很麻煩.
若是低收入戶記得要去申請福保,去看醫生可部分負擔全免,大部分連掛號費也不用.
若是癌症或七大重大傷病的患者(共有40多項),請主治醫師開重大傷病卡,看該科就不用部分負擔.
若是身心障礙人士,記得備戶口名薄影本,身份證,照片三張,去公所社會科索取身心障礙鑑定表,到醫院鑑定後請醫院送去申請,若是非永久的現在有住在養護機構的,請得要在過期前再送鑑定,否則一旦過期可能會失去養護資格,現在很多醫院都要求要有三個月以上的複診記錄才肯開鑑定書.
持身心障礙手冊,掛號費可打折,坐公共運輸可買二張半票,可申請輔具,可申請養護,可申請補助金.

2007-01-09 20:45: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ris 7 · 0 0

住院是因為生病

又不是住看守所

醫院恨不得多幾張病床

更何況你都說會正常付醫療費用了

還擔心什麼呢?

你認為醫院會通緝你嗎?

除非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那就可能還會被帶回去治療

否則

不會有費用增加的問題

但是建議你

生病還是治療好再出院

不然後患無窮

2007-01-09 20:32: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丞佐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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