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車禍的簡易判決書了,過失傷害成立...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300銀元/天,折合台幣約36,000,有打電話去問過法院對方是否還有提附帶民事賠償,法院說目前沒有,但就算他事後再提法院也查不到
我們協調二次,開庭一次,對方腳踝非開放性骨折,住院3天左右就出院了,他是個打零時工的工作,卻一直堅持要我賠償50萬,所以上次開庭時我就要求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報告下來也確定我是幹道,對方是支線,故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是次因,
請問下列幾個問題
1.這樣的判決合理嗎?需要再上訴嗎?再上訴對我有利嗎?
2.他有機會再提民事賠償嗎?
3.若刑事我賠了是否就沒有以刑逼民的問題,那民事賠償我可以不理會嗎?
4.若真的要再賠民事賠償的話,大概要賠多少?
我覺得真的很倒楣,我行駛在快車道上,他騎機車過來撞我,雖然他受傷,我也有誠意想要解決,但好像連法官都不給我機會,居然開一庭就判決了,我不過是個小小的職員,也有經濟的壓力,刑事的錢我覺得還OK,但很怕接下來又要再一筆民事的錢,那真不知該如何是好了!....台灣的法律真的不合理!...
2007-01-09 10:12: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皇帝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對方在第一次協調會時就已可以正常行走了,他提出的賠償我只要求要有合法的證明,且確定肇事比例來負擔,但他都提不出來,我不懂為何他是肇事主因我是次因,還會如此判決(我本以為法官會再開庭要求我們私下和解),我很擔心對方會因判決成立而獅子大開口的索賠....唉!...法律真的只保護受傷的人嗎??
2007-01-09 13:37:17 · update #1
其實拘役的錢我還可以負擔,最擔心的是他後面開出民事賠償的錢,不知會不會開個10~20萬,當初他提不出任何的薪資證明卻開出一個月6萬*3的工作損失要求,實在太不合理了,請教過公司的顧問律師,他建議我們先上訴,可以阻擋他開出不合理的索賠....所以今天應該會先去提上訴,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請各位多多給我點意見...TKS!
2007-01-10 04:29:24 · update #2
1.這樣的判決合理,除非你與對方達成和解,否則二審維持原判的機率非常大。我的建議是先上訴,再與對方談,真的不行,才撤回上訴或就讓二審判,看能不能輕一點。而且依照法院的實務,若你未與對方和解,基本上要判緩刑的機會是非常非常低的。
2.只要對方之請求權沒有罹於時效(二年),基本上他就可以再向你請求民事賠償。
3.刑事的責任與民事的責任是分別成立的,彼此不會互相影響,但你如果在民事已經賠償對方,刑事則有可能獲得緩刑的處分,但原則上不會因為你刑事已經罰錢,民事就不用賠償,畢竟刑事的對象是國家,而民事的對象才是個人。
4.本件因對方過失較你為重,且依你所述,對方僅住院約3天,只要沒有後續的復建問題,以及可能因此喪失的工作收入及勞動能力等問題的話,原則上我會認為對方請求50萬元實在是超高,所以建議你還是和他打民事官司吧!
2007-01-10 16:30:19 補充:
建議你去警局調閱當日的肇事記錄,然後去詢問公司的顧問律師,問看看大概有多少的過失,並且將對方可能的請求金額列出後,詢問公司顧問律師,你大約要賠償多少錢,以我的判斷,如果對方沒有因此喪失工作能力或需長期休養的話,我覺得對方可請求的金額應不會超過十萬元。
2007-01-09 11:24: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鴻奎 5 · 0⤊ 2⤋
-唉!...法律真的只保護受傷的人嗎?? -
^^
因為你有肇事責任阿
而對方提出的告訴是"過失"傷害~~~所以有肇事責任就代表你有過失阿(相信你仔細回想整個事發經過~~你也會默認你的確有疏失吧^^)
如果你經裁決無過失-無肇事責任~~~~那你把對方輾過去都行~~~他的遺骸如果刺破你的輪胎~~依法你還可以跟死者家屬求償~~那就換對方家屬喊司法不公啦~~~~
1.這樣的判決合理嗎?需要再上訴嗎?再上訴對我有利嗎?
是有點重啦 ^^
但拘役不算是前科
所以對你也沒差~~~如果金額(易科罰金)你覺得合理~~~筆者認為不需要上訴啦
2.他有機會再提民事賠償嗎?
當然有阿~~~他可以另外提出民事訴訟阿~~~(你的意思大概是指對方錯過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時間吧)
3.若刑事我賠了是否就沒有以刑逼民的問題,那民事賠償我可以不理會嗎?
刑事歸刑事阿
民事你如果沒錢賠~~~對方也只能拿債權憑證阿
但你現在有工作~~~對方也能執行你1/3的薪水~~~有些公司不大喜歡發個薪水還這麼麻煩喔~~有人因此被解僱哩
4.若真的要再賠民事賠償的話,大概要賠多少?
肇責幾成就賠對方損失的幾成阿
2007-01-10 11:41:48 補充:
-可以阻擋他開出不合理的索賠-
不會阿
如果對方之前的工作是一個月6萬~~~那他就可以求償他的工作能力~~
反之~~~如果對方根本提不出證明~~~那法官也不會判對方要求的金額阿
2007-01-09 14:29: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