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非銀行)法拍屋的登記名字是我的太太,而銀行貸款是我做擔保人,請問可以用我的名義投標買回嗎?
2007-01-09 08:00:4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法律規定債務人不能參加投標,法官碰到債務人標單,一定把債務人視為廢標。
房子的所有權人不一定是借款債務人,也許是第三人借款,以他人房子做擔保,那房子所有權人為義務人,非債務人。
您是擔保人,而且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都為連帶保證人,與借款債務人擔負同樣債務責任;您雖可參加投標,但除非標的價錢足夠清償,否則得標後,銀行求償不足時,再向您查封拍賣,那您標回就沒意義了。
假設您標的價錢能清償,那何不拍賣前就還清債務,讓銀行撤銷拍賣,免了法院拍賣執行費用,是否比較划算。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法院拍賣流程.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7-01-09 17:15: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ahoo!奇摩部落格--Andy法拍屋投資知識部落格
紀錄關於法拍屋投資及標購,如果想要了解如何投資或標購法拍屋,
可到這個部落格看看!不僅提供台北高雄縣市每日拍賣案件還有精選
分類案件相片及各種法拍知識,瀏覽人數超過8萬!發表文章超過1千2百篇!
到這逛逛您將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http://tw.myblog.yahoo.com/auction-house
2007-03-12 20:36: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現在的夫妻財產制,是法定財產制,而不是聯合財產制。以前如果是妻的不動產財產,就是夫的不動產,夫是不可以將其不動產拍回的,因為查封的不動產,自己是不可以標回的(也就是自標回)。但是現在民法條文已經修正了,夫妻的財產是屬於分別財產,所以如果你要標回你太太的不動產,是可以標回的,也就是沒有問題。
至於,你在銀行做擔保的部份,對自標回的情形並沒有影響。因為拍定物是「物上擔保性」,是針對擔保物來做拍賣,而不是對保證人,與債權人中的保證人並沒有關係,不過如果不動產拍定價金,不足償還債務人(銀行)的債務的時候。那你就要把其他不足的價金償還。
2007-01-12 04:42:3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teven 3 · 0⤊ 0⤋
夫妻檔 - 且 先生是擔保人, 應該不可以
這樣擺明有能力還錢, 卻不還......銀行也不是笨蛋ㄚ
或 找可信賴之親友標購較穩當
需準備 2成保證金, 加上其他費用(契稅.......) 所以 - 準備 3成現金較穩
其他金額可用銀行法拍屋 代墊款 即可, 但 - 應事先接洽了解為佳
2007-01-09 10:12:2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沙啞郎 6 · 0⤊ 0⤋
不行
因為你們為夫妻關係
他真ㄉ會查
我買過法拍屋
之前會很注意這類ㄉ新聞或資訊
恰巧中廣新聞網影請到律師解答這個問題
答案是不行ㄉ
2007-01-09 08:03: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靜宜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