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別墅社區鄰居破壞社區景觀花台, 並準備將自家圍牆打掉,
將大門車庫做大幅度90度修改進出方式, 亦即不從原先整體社區規劃住宅大門進出 可否有罰則或引用社區法可告發
社區委員會無法發揮勸阻功效, 且該戶三樓與四樓皆屬於違建
請各位 大大 及 法律專家 協助
解決此一問題 謝謝喔
2007-01-08 06:08:2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山大王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每家土地房屋皆為獨立戶, 社區道路並非共有, 但整體為一社區, 且設有社區管委會, 並經縣政府審查通過, 每月須繳管理費 有駐守管理員, 鄰居野蠻欲將該戶外牆打掉, 不僅破壞社區整體外觀,
如有爭議可否向縣市政府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謝謝各位 大大 及 法律專家 盡力協助
2007-01-16 05:28:59 · update #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住戶禁止改變社區外觀!
違反的話,管理委員會必須制止;
無效的話、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處理(罰4~20萬)!!
如果住戶一個月內未回復原狀:可由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如果委員會不管?可依該條例第48條,向公所檢舉管理委員會、予以處罰(罰錢)!!
值得一提的是:95年新修訂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已經將這項違規,列入強制出讓所有權的處罰項目之ㄧ!
(把這戶趕出去的意思)是粉嚴重的事喔!!
2007-01-16 15:38:51 補充:
報告大王:
您不用搞甚麼調解、上法院的,只要管委會出面還不理的話,直接向工務單位舉報,每次開罰4~20萬!
2007-01-17 09:58:46 補充:
委員會不理的話,連他們都有事!!
2007-01-22 17:47:43 補充:
違建拆除~通常是不告不理,住戶這種違規僥倖心態一旦成形:
想用道德勸說?
=要豬爬樹!!
2007-01-08 12:54: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如有爭議~建議請調解委員申請調解為首要部奏~
國內房屋~許多二次工程的~不盡在少數~
所以大部份也就是95%某位置~及內外觀都屬違建~
如果沒有舉報~政府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相反的~這位住戶的作法~明顯違規~而且特異獨行~
完全不認同這個社區~社區的價值在於每位住戶的配合~
我的小小建議是~還是尋溝通管道~能否改變目前的事實~
舉報違規並不是一條很好的路~
因為可能你在的社區內~每戶可能都有違規的地方~
只是你們自身並不清礎~
二次工程其實皆屬違規~並竟建設公司賣屋給你們的時後~
是跟你說~二次工程~
公司不可能跟你說這個部份是違建喔~
而且二次工程的地方~建設公司並不會跟您明訂契約~
所以舉發前請三思
2007-01-17 06:54: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橙園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