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啊,我上聊天室只是要純聊天交友,突然有一個女生跑來跟我說1次2000要嗎??然後我因為經不起誘惑就答應了!!結果見面後是警察!警察抓了我!因為他先誘惑我的!那警察有罪嗎??
2007-01-08 13:46:1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o c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正常來說這是不行的,這叫做「誘導犯罪」!俗語叫做「釣魚」。
警察只能在旁邊看,看到有「說」要援交的男女,這時候故意假裝「接受」,然後把要援交的人抓起來。但是,重點是,不能是警察起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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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光雜誌社有這樣的文章
淺談誘捕偵察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主要用意在於避免警察於偵查犯罪使用釣魚方式,亦即誘導犯罪方式為之,此種情形發生最多在於查緝色情、毒品之犯罪,警察假扮嫖客或毒販或利用線民,以誘導犯罪嫌疑人從事該項行為後,予以逮捕,警方對於原已具有犯罪故意並已實施犯罪行為之人,以所謂「釣魚」之偵查技巧,蒐集其犯罪證據之情形,此種方式,此即吾人所稱的「釣魚」。
....
後面還有很多,我只擷取一部份,請自行參考!
http://www.police.org.tw/eng/aspcode/en_mag_storypage.asp?oid=116807338
2007-01-08 19:01:13 補充:
「陷害教唆」與「誘捕」
在此,有兩觀念須加以釐清,一為「陷害教唆」,所謂「陷害教唆」,係指行為人原不具犯罪之故意,純因司法警察之設計教唆,始萌生犯意,進而實施犯罪構成
要件之行為者而言;係司法警察以引誘或教唆犯罪之不正當手段,使原無犯罪故意之人因而萌生犯意並實施犯罪,再進而蒐集其犯罪之證據或予以逮捕偵辦。
另一為「誘捕」,其不同於「陷害教唆」,在於「誘捕」係警方對原已有犯意之人,提供再次犯案之機會,然後再加以逮捕。「誘捕」與「釣魚」概念內涵是相同的,其主要在於強調主觀犯意。
2007-01-08 13:59: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Zarathustra 7 · 0⤊ 0⤋
最近發現一個很不錯的正妹聊天室,
裡面的模特兒都是有露臉的台灣妹耶,每個都很正喔!!
不像一些傳統聊天室,都不露臉,又是一些大陸的妹妹,
玩久了都很膩了,去到哪邊都是看到那些熟悉的房間背景~ (哈)
推薦給你看看囉!! 反正看又不用錢,喜歡在買點數進一步視訊聊天就好惹.
網址 http://xor.tw/4z9kn
2014-09-03 00:24: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台灣政府真是的
人家日本有許多應招網站
所以比較不用怕被騙
而台灣或者是華人的政府太保守了啦
這東西是禁不了的
還不如有效開放比較好
2007-01-11 20:27: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很多自己問你的幾乎都是警察釣魚,小部分警察都是用這招的
所以小心自己的權益,不要受損了
看看他的談話會不會很有內容,要使用逆思考
2007-01-08 14:00:1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am 7 · 0⤊ 0⤋
看你有沒有紀錄當時的談話內容..
因為如果有留下..哪我保證..這官司你一定贏..
但是如果沒有留.那真的有點問題...
因為沒影證據證明是警方弄的陷阱...
2007-01-08 13:53:0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子揚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