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加害人不負任何賠償責任2.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3.加害人不得請求任何撫慰金4.加害人不得請求任何財產上之損害
請問有何法條依據呢
2007-01-08 03:48:5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世民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答案是"2"
依據民法
第 217 條
(過失相抵)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
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2007-01-08 04:10: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