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家6月才整修好 樓下漏水說有請水電確認是我家水管造成.當初裝潢時又不提.說是裝潢好後才漏.她們要撬我家檢查.我們事前是否應準備那些.要求她們事後修繕的問題.要如何做是具法律效力的.
2007-01-05 06:43: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想你也可以請水電再做一次確認會比較保險,如果真的是你們家造成樓下漏水,那我想你們是無法向樓下提出修繕要求的,反到是人家可能會對你們提出求償吧
我家的例子就跟你很像,我們家4樓,然後3樓一直喊漏水,修了幾次都無法解決,最後只好把廁所打掉,管線整個重換然後再整修了一翻最後才一勞永逸的~~
但我說的應該,是道義上的責任,但法律上我就不那麼懂了,但如果橇開後,確定不是你家的問題,是應該可以求償的,但應該要事前白紙黑字寫明清楚,還有雙方都要找自己的水電工一同會堪才行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既然是鄰居長久要相處的,最好還是以和為貴囉!!!
2007-01-05 07:20: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因整修而造成樓下漏水.若你有需要可打電話與我們聯絡我們可以不需鑽牆打地既能測出是什麼管路漏水.
2007-01-05 07:33: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愛家宅修 徐文國 抓漏水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