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我開二張支票各六十萬投資一家公司~資金插在朋友的暗股裡~沒有簽任何的憑據~如今我想要有公司股份的保障~我該怎麼處理~對方一直拖延不處理~我知道投資進去的錢是拿不回來~但是我想要有一份証明文件~是否有辦法可處理~目前可証明的文件應該只有~支票存入誰帳戶裡這份資料(調閱支票記錄可行嗎)~公司裡的另一個股東也知道我有資金插入朋友暗股~但是那股東是他的朋友~請知道相關法律問題的朋友幫忙~謝謝
2007-01-05 08:48:2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蒜頭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唉~講法就沒有人情
站在法的立場上,股份沒有所謂的乾濕明暗!
所以,您只能先成立與這位朋友之間的債務或商業方面的協議,
然後,以這個可以確認成立的關係,再衍生至公司股權的主張!
2007-01-05 10:06: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