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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因欠債被告欠債,目前兩棟房子被假扣押,如果判決後房子
需查封拍賣, 以下問題請代為答覆:
1.請問在查封拍賣期間房子可以續住嗎?拍賣期間可以拒絕
他人進入屋內看房子嗎?拍賣後屋內的東西可以搬走嗎?
2.若房子拍賣的價格比銀行貸款金額少,是否仍會達成拍賣.
3.若已知目前銀行所估房價少於總債款(銀行貸款金額+原告
債款+其他有被法院裁定法院之本票債款),是否可以提出拒
絕拍賣,改以其他方式償還.

2007-01-04 04:44:0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Ans1:假扣押只是防止債務人脫產的保全程序,債權人需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如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確定或民事終局判決,才能進一步執行拍賣動作;而後拍賣程序從第一次拍賣到第二次拍賣,每次間隔一個月,緃使被賣走,法院點交流程約三、四個月,所以從假扣押開始到法院交屋,您仍可續住一段蠻長的時間。
拍賣開始,有多人來看房子,要想進入屋內,需經得您的同意;拍賣後可移動的動產與傢俱裝潢不在拍賣範圍,您都可搬走。
Ans2:大部份拍賣的價格都低於銀行貸款,銀行未足清償的債款,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給所有債權人,讓他們繼續查封您其它的財產。
如果聲請假扣押的債權人不是第一順位的銀行,當拍賣價格不足清償銀行債務時,法院將以拍賣無實益撤銷拍賣;但如債權人堅持願負擔拍賣的執行費用,拍賣仍然繼續進行。
Ans3:同上題內容,除非您與債權人達成協議,由債權人聲請撤回,或者您提供擔保金,否則拍賣程序不會停止。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拍賣後原屋主幾天會搬走.jpg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7-01-05 19:12: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1.可以繼續住. 可以拒絕他人入內看屋.拍賣後可以搬走屋內東西.
2+3.若主張拍賣的是房貸銀行.則不管拍賣價格是否低於貸款金額.是都可以達成拍賣的.也沒什麼拒絕拍賣的問題.反之若是其他債務主張拍賣房子.則當拍賣價格低於銀行貸款金額時.會因為"拍賣無實益"而停拍.
最後衷肯的告訴你.若評估過後可能真的保不住房子時.就找人想辦法賣掉.減少損失吧!http://www.listengroup.tw

2007-01-04 05:30: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永吉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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