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拒簽會再寄到家裡嗎??還是要到監理站去領,如果是機車闖紅燈,要多少錢??拒簽又多少錢??
2007-01-03 11:03:31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歐兜麥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看樣子,雖不至於構成妨礙公務,但是單子不簽名還是算開出了耶 :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當場舉發者,應填記駕駛人或行為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及車主姓名、地址、車牌號碼、車輛種類。被查獲之駕駛人或行為人為受處分人時,應將該通知單填記後交付該行為人簽名或蓋章收受之;拒絕簽章者,並記明其事由,視為已收受」。
如果您因為對於舉發事實有異議,而拒不簽收紅單的話,舉發人員只要在紅單上記明「拒收」或「拒簽」,紅單就已經完成合法送達了。如此一來,您除了無法知道紅單上所記載的「違規事實」、「舉發條款」、「應到案處所外」,也會不知道最後繳款期限(即「應到案日期」)。所以奉勸您還是先把紅單收下,若要申訴再另案進行。
有真實案例呢,雖說可申訴,但拒絕簽名的駕駛還是敗訴了,去看看吧 :
http://www.judge.taipei.gov.tw/law-1.htm 還是會被罰的喔~賊一點的就在加一條:不符取締""因為你拒簽
你最好期限內去補單繳罰金吧!現在的罰單是跟著駕照的.不像以前是跟行照的.把車丟了就不用管一堆紅單.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
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
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
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
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
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
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
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2007-01-03 12:28: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單身 £ 男孩 ☆★﹏ 7 · 0⤊ 0⤋
警察在處理拒簽時
會先向你錄音取證(拒簽理由)
但紅單還是會給你
至於你的救濟途徑
可以向監理所提出申訴
再不行就提出行政訴訟
必須層層節制
不能直接跳級告到行政法院去喔
2007-01-12 16:07: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紅單都會寄到你的行車執照地址,如拒收,超過繳費期間,罰雙倍的,所以不划算,還是要乖乖繳錢,好像1500-1800之間
汽車是3800
2007-01-03 11:25: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還是一樣會寄到當事人家裡,因為紅單只要寫字後就生效了!!
2007-01-03 11:10: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
會寄到你家裡..
當時我大姑 也是這樣..
ㄅ簽..
寄到家裡..
我大姑去繳..是 1500元..
2007-01-03 11:05:5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3寶媽...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