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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喔~~
我母親與我親生父親~~離婚
後在與目前ㄉ繼父結婚~~生了我弟弟~~也離婚
不過還是有往來
但是我跟他們不同姓~~我想改成與他們同姓
因為之後造成一些生活上ㄉ不便~~
請問有什麼方法呢??我以年滿20歲以上~
我是有打電話去戶政事務所問ㄌ~~
他們說需要有法院ㄉ領養證明~~
要怎麼申請啊~~會不會很複雜啊~~
還是有其他ㄉ方法呢?

2007-01-02 19:12:1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飛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改姓的問題,因為您已經成年,所以並不適用姓名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未成年子女改姓的情形。

所以您只能用被收養的方式,就是由您繼父收養您,因為您已成年,所以只需要您自己同意被收養就可以了。

收養就是要到寫一張收養聲請書,由您繼父跟您一起簽名,送到當地的地方法院去,法官會開一次庭審理,之後就OK了!屆時您就可以跟您繼父同姓。程序上並不複雜喔!

2007-01-07 18:31: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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