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有件事要麻煩你們,我在網路跟賣家以物換物(名牌包包),是用寄ㄉ,收到後包包ㄉ內曾無法使用,我拿去LV要更換內曾店員說包包有自行修補過無法幫我換,我打給賣家他不接電話,用他拍買寫信給他才回,說包包是朋友寄放ㄉ他不瞭解,還說我自己沒問清楚,二手物品我相信一定都有使用橫跡,但不制與破損跟無法使用吧!如果我想提告可以用甚麼方法跟去哪裡提告,它會有罪嗎?
2007-01-02 08:12:3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Maggi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你們這樣的情況不可能告刑事的,只能告民事的
民事的結果不是有沒有罪,也不會被關,要看你怎麼告
2.你們既然是以物易物,基本上還是契約的行為,這種契約物的
品質當然是考量的重點,因此如果你認為這樣的瑕疵是重大無
法彌補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契約,雙方並同時返還其物
3.如果物的瑕疵不是很大,而是可以修復的,或許法院會判決
對方要修復,或是賠償你的損失
2007-01-02 14:36: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