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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若平時已被銀行扣薪1/3
那年終獎金是會被扣3/4還是會被扣1/3呢?
(目前有三家銀行在扣薪)
有收到律師函通知年終獎金是需被扣除3/4
不過法院通知扣薪1/3的通知函
並沒有這一條只有寫薪資獎金包含年終...扣除三分之一

知道的大大們告訴我好嗎?
*****謝絕推銷的代辦人員謝謝!*****

2007-01-01 15:50:5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會質疑是因為有收到即將扣薪的兩家銀行所發的律師函都有寫到
年終獎金的部分是需扣除3/4(連資產公司的催款小姐有提到,而且似乎很有把握會扣到這麼多的年終獎金)所以才擔心這個問題!
所以公司只要按照法院的執行命令就好嗎?
關於律師函的部分就不用搭理是嗎?

2007-01-01 16:39:40 · update #1

關於法院的執行命令上是寫
依本命令將該債權移轉於債權人並按各債權人之債權比例在債權人每月薪資1/3範圍內向第三人執行收取

原本已先有一家銀行已在強制扣新約幾個月了所以下面說明是寫到
如下:
本院*年度執字第***號債權人**銀行等與債務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錢經扣押債權人每月得支領之各項勞務報酬(包含薪津 獎金 津貼 補助費等在內)1/3並准由債權人收取在案

2007-01-01 16:52:41 · update #2

2 個解答

你的問題答案其實很明確
就是看法院的"執行命令"上面的記載
這份命令應該有發給你,同時也有發給你們公司
因此如果你手邊沒有可以跟公司會計部門(發薪部門)去問
看上面是怎麼紀錄的
如果沒有特別提到就還是三分之一
如果有特別對年終獎金加註的話
就看加註的文字是什麼了
因此這個問題網友們沒有辦法給你正確的答案
只能告訴你從這個方面去查
以法院發的執行命令上的記載(這是命令)為準

2007-01-01 16:11: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月薪扣1/3....獎金部份是扣3/4沒錯!!你再將執行命令仔細看一遍!!
除非當初有跟法官爭取...那扣薪就有可能可以少扣些...但要有支出收據等証明!!不然一般來說法院的強制扣薪部分是這樣扣的!!
既然有資產催收小姐跟你談..表示你的債權已經外賣...外賣標到你的債權成本只有1~2折...你應該試著跟資產公司談打折清償買回債權...先從3折談...但是是要用當初的本金談..可不要讓他們灌水了...
你強制扣薪很不划算...利息跟銀行的一樣高...如果能讓債權人扣不到薪水..日子久了...他們就會跟你談本金打折...這樣解決債務比較不會永無止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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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1 16:51: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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