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96年2月份過世,並無財產可分所以就沒做放棄繼承權的步
驟,現在因土地糾紛被告上法院怎麼辦?其實父親在世時就在打官
司了只是我們沒想到我們三姐妹會在名列中。
家中的土地是向別人承租的約80幾坪而地上物我們的,老人家住久
了有感情所以有購置一半的土地但另一半無能力購買就被告了〈有
幾年沒繳租金了〉,約民國55年承租的,契約已經不見了地主已換
第三代也表明拆屋還地要不然租金漲幅與市區同價再者購買與公定
地價高一些,天啊?〈我們家位於很偏僻的地點是死巷單行道只有
幾戶人家又是老人居多全都是矮屋〉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們也沒
有能力打官司所以就一直拖延直到父親過世收到法院通知書才知
道做女兒的也要上法院,我們三姐妹決定蓋章拆屋還地來結案,但
母親和兒子不同意蓋章選擇拖延戰術拖拖拖,想請教後續問題
1.如何做才能讓我們三姐妹脫身?
2.如何做才能讓我們三姐妹自保?
3.如果都沒上法院會怎樣也沒有委託別人去會怎樣?
我們自己名下的房子或財產或出國會有影響嗎?
如果被罰錢賠償租金我們三姐妹也要被罰錢嗎?
難道做女兒的沒有權利說〝不〞嗎?
或者說同意〝蓋章拆屋還地〞來結案嗎?
一定要全部人蓋章才能結案嗎?
我們自己做女兒先蓋章同意也不能脫身嗎?
難道以後都要上法院嗎?
怎麼辦?好急......好急......好急......
2006-12-31 20:33:41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棉子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請馬上致電給..您所居住的縣市政府
2.縣市政府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問專業人士...好過在這裡等...
2006-12-31 20:58: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書精靈 6 · 0⤊ 0⤋
1.在..民法上依你目前的狀況上只能請求.配偶.扶養義務....遺產繼承權.很複雜的訴訟..關係及原因
2.民事有損害賠償期..遺產繼承權..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不用繳裁判費...有期間限制...
3.獨立告民事損害賠償須繳納裁判費]...遺產繼承權.法律規定
2009-08-27 04:29: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妳父親既然買了二分之一的土地,並擁有全部的房屋,應該不是拆屋還地的問題。
當初該房屋應屬經過土地所有權人(妳父親及對造的前手)同意之下興建。所以依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的規定,該房屋的使用權應不受租賃二十年的限制。
因為對方有二分之一的產權,所以對方依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可以要求妳們占有的二分之土地使用的租金,而依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租金的請求權只有五年,所以該土地對方只能請求五年的租金,租金的計算依申報地價的百分之十以下(年租金,如果租金額雙方如無法協議,如法院核定)。
其次對方看是何時取得所有權,如果對方是今年取得所有權,租金只能請求自對造取得所有權至今的租金。
因為妳們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繼了妳父親的權利(妳父親應存有不動產,繼承原則上是有利),若是妳去開庭,原則上應有錢可拿才對,此部分要看房屋現何何人使用,土地有無辦理繼承而定。
2007-01-01 04:37: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劉添錫 7 · 0⤊ 0⤋
首先可能必須再釐清幾項事情,才能正確教導妳處理方法,依你所言[令尊過世並無財產,所以沒有做拋棄繼承〕,那麼又何來土地買一半?,該筆土地面積共多少?房屋建築面積有幾坪?地主有何租賃憑證或契約嗎?你們所謂買一半是否是向原地主前代本人所購買?,還是向其親戚購買的持分土地?目前這部分土地在誰名下?地上房屋有否設立稅籍?或辦理保存登記?位於都市計畫土地?還是非都市土地?是原地主繼承人提告,還是承買的第三人提告?已經提出告訴了沒? 以上事項任一項都可能是你們官司〔拆屋還地〕能否成立或作女兒能否擺脫困擾的關鍵,這麼多等待先釐清的事,實在不是能在此綜合匯整給予你答覆,有些狀況可能尚有轉機, 助人為快樂之本, 真有須要請電話0933-717-292 敝姓 王R 先把上述弄清楚,才能提出正確方向 ,我願提供免費義務的咨詢,
2006-12-31 21:48: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tomrs 7 · 0⤊ 0⤋
一、因為您全家都沒有人去辦理拋棄繼承,所以是全部的繼承人都繼承的狀況,而依照您問題之陳述,全部繼承人共有您母親、您兄弟姊妹以及您本身。
二、依照我國民法規定,全體繼承人對於繼承遺產的關係是公同共有關係,簡單來說就是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單獨拋棄這個權利義務,換句話說,您三姊妹也是會擔任被告,無法不被列為被告。
三、您三姊妹不管怎麼做,只要最後判決判下來,都會拘束到您三姊妹的權利。再者,如果您都不上法院,也沒有委託他人去,那法院就會依照卷內的資料(對方所說的以及您母親、兄弟所說的)去判決。
四、如果要賠償租金,這個義務當然也是全體繼承人都要連帶負責。
五、最後建議,上法院唉嚎給法官聽,讓法官了解他們租金的不合理處,法官會強制讓您們跟對方調解,畢竟拆屋是會損害社會利益的。但如果不得已,也只能拆屋而把土地還給他們了!
如有問題請MAIL給我,我會再回答!
2006-12-31 20:56:5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