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所示
老闆與我媽借錢
我媽與老闆簽訂了商業本票
但現在那位老闆卻交不出錢來
連跳了7張商業本票~
應該要如何才能拿到錢呢?
只要送到法院就可以了嗎
如何送?
那送到法院執行發法是什麼??
但那位老闆還欠了許多人錢 是否真的能拿到呢~??
2007-01-01 18:14:2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家住在台北縣板橋市~距離這邊的地方法院在哪= =
是送到地方法院嗎??
因為我也不太懂ˊˋ
2007-01-02 14:29:53 · update #1
我絕ㄉ勇敢ㄉ人回答的跟我們公民老師一模一樣
但是距離板橋市最近的法院在哪呢= =
如何核送
指的是送的過程??
2007-01-02 14:42:20 · update #2
*這個老闆應該是倒了.所以其他的債權人應該也都會想辦法去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
*建議你以最快的時間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欠債還錢是應該.....可直接與我聯絡.我上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現場免費的法律與債務問題諮詢...你可來多了解.至少能讓你了解一些自己的權益..更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2007-01-01 22:06: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雄 7 · 0⤊ 0⤋
通常,俗稱的(跳票)是指支票經過票據交換所之後,因為存款不足或其他原因無法領到票款的意思。
而本票是執票人在本票到期當天,向本票發票人請求清償票款,如果本票發票人無法清償票款的話,就是無法清償,但好像沒有人用(跳票)來稱呼。
另一方面,依據票據法第123條規定,本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而拿到本票裁定之後,就可以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換句話說,拿本票去聲請裁定之後,就可以強制執行那位老闆的財產,而不用經過訴訟。而依照本人執業經驗,本票裁定大概3星期就可以去國稅局查財產,如果查到有財產,就可以強制執行了。
最後,債務人的財產是債權人的總擔保,您既然知道那位老闆欠許多人錢,那麼拿到的機會就很小了,我個人是建議看看能不能去跟老闆談談,動之以情,打個折數能要回多少算多少吧!
2007-01-01 18:52: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