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財產~贍養費~總總問題~有誰能給我知識呢?
深怕一步錯~步步錯!
2006-12-30 00:06: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首先,先確定您是不知道怎麼離婚?還是不知道要不要離婚?這答案只有你自己知道!請先確定下來,在參考我以下對於怎樣離婚的回答!
一、我國離婚方式分兩種,一種是雙方協議離婚,也就是兩個人寫好離婚協議書,還要有兩個見證人,雙方再一同前往任何一方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如此離婚就生效了。另一種是請法院判決離婚,這種離婚就要有離婚之事由,法律規定在民法第1052條,總共有10種可以聲請離婚之具體事由以及1種概括的事由。
二、離婚通常要處理的問題,(一)未成年小孩監護權;(二)夫妻財產如何分配、債務如何處理;(三)未來有無要給付贍養費、誰要給誰呢;(四)子女扶養費;(五)之前雙方有無互相告訴,如傷害、家暴,應該要一併討論是否撤回。
(一)未成年子女監護:如果是協議的,請連同探視權一並商討。如果是讓法院判決,法院會派社工人員去家裡面進行訪視,然後再提出建議給法官參酌。
(二)夫妻財產: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如果雙方有幫對方擔任保證人,那麼縱使離婚之後,仍然具備保證效力,所以要免除保證責任,則要一併去詢問銀行妥適的做法,通常就是辦理轉貸。此外,請別忘了民法第1030條之1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三)贍養費:離婚後,對於離婚無責任之一方,陷於沒有生活能力,即可向他方請求贍養費。
(四)子女扶養費:目前算法為行政院主計處有每人每月消費數額(依地區不同而有金額不同,但大約新台幣12,000~13,000元上下),雙方依照收入比例分攤。
(五)雙方互提告訴部分,一定要備妥撤回的書狀,交給對方向法院遞出,以免離婚後雙方繼續訴訟。
三、各地方政府都有免費法律諮詢時間、各地方法院也都有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或者前往婦女會等公益單位,甚至於您可以自費委託專業的律師幫您做出婚姻諮詢(法律不可能幫你婚姻幸福,因為那要靠你們自己溝通),以及初估律師費支出數額,若您屬於無資力之低收入戶之人,可前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2007-01-08 18:28: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律師達人 6 · 0⤊ 0⤋
看你的發問就知道你目前真的很茫然
朋友~先靜下心來讓自己的心沉澱下來
先詢問~再思考~再做決定
先為小孩做預設立場~怎樣的選擇對他們才是好的呢?
你會把小孩排在第一順位發問就代表你較重視小孩而對小孩的去留無法做決定
跟爸爸或媽媽都好~但是不要擅自奪去他們活下去的權力
若有財產為何不考慮給小孩繼承~讓他們以後的生活有依靠
問問小孩的意願~可做參考(通常男生跟父親女生跟母親~生活起居會比較好照顧)
離婚後女方是否有賺錢的能力跟是否有帶小孩生活而做評估贍養費的多寡
但是人都是勸合不勸離~
再多思考一下..........
真的需要走到離婚這條路嗎?
離婚對雙方跟小孩都好嗎?
結婚跟離婚都只靠著那張紙為憑據
要辦都很簡單
一個是將2個人歡歡喜喜的湊在一起
一個是將親蜜的一家人痛苦的拆開
所以後者的問題會比較多也較複雜
再給彼此一個機會~這個動作就會比較簡單也會不痛苦
再給彼此一個機會~這步棋就絕對不會錯
離婚的事先擱著.....這幾天放假全家人出去郊外走走散心
安排個二度蜜月旅行~相信你們能再找回當初相愛的感覺
2006-12-30 01:03: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忘憂草 2 · 0⤊ 0⤋
加油!所有問題只有自己知道要什麼!
(1)妳的包容,為了孩子不離婚能補救所有問題與妳心理問題就不要離,但前題是孩子能在安全、和諧、無壓力的環境下快樂成長。
(2)財產是否能獲得,是與所有人權利與是否夫妻財產分開制都有關,另雙方達成協議也可,細節非常多。
(3)贍養費(與財產)的問題亦是談判的籌碼!所以可與各縣市法院免費律師詢問。
(4)離婚分為判決與協議,如何對你有利與心理平衡才是重點
當初因家暴與外遇,身心受創不得不為了可以馬上離婚放棄所有而協議離婚;因為我知道只有先愛自己保護自己才能有更大力量保護我的小孩。
妳靜靜的想!你要什麼!未來能因努力得到的財產與贍養費不是重點(相信你有更強大的事業能力賺得到)。
一個決定是新的希望!不要怕!妳有很多資源,小孩是妳永遠的支柱!
加油!
2006-12-30 00:56: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ophia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