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收到銀行支付命令,連保人在20日內提出異議,而主債務人沒提出異議,請問後續會.......?(銀行是不是先以主債務人名下財產做處理....)
2006-12-28 06:42: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標題修正:連帶保證人問題(不好意思)
2006-12-28 06:43:54 · update #1
1.支付命令基本上如果主借款人沒有去異議,那麼法院可以核發
對主債務人的部份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就對主債務人的財產
先執行。
2.至於連帶保證人部份,不是因此沒事情了,因為銀行可能會提
起訴訟來保障權益。訴訟的結果,如果確是債務存在而且保
人有簽名,那麼不但還是要負與借款人一樣的責任,還要負擔
全部的訴訟費用(約債務本金的百分之一上下)。
3.在這同時,不是就一定不會被強制執行,銀行還是可以去聲請
假扣押裁定,對於異議的保證人的資產先做假扣押執行
2006-12-28 06:58: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如果主債務人名下無財產
又還不出錢
那就由連帶保證人付款
2006-12-28 06:59: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erfect Stranger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