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 請解釋下列各種選舉制度 :
多數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
優先順序投票制
兩輪投票制
單計可轉讓投票制
哈爾投票制
傑利蠑螈選區劃分法
2006-12-27 16:28:1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ROBERT 4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哈爾投票制:1987年後德國採哈爾‧尼邁耶最大於數法(Hare Niemeyer’s largest remainder)計算;先計算各政黨在全國政黨比例代表席次中,分配到席次;在一相同方法計算各政黨在比例代表選區中,政黨得票數,以決定各選區之當選名額。
多數代表制:選舉議員時,一選舉區內,任何一政黨只要它獲得最多選票,則該選舉區的名額,全部為該黨所獨得,此即多數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是使各政黨候選人的當選名額或議會席次與該黨所獲選票數成比例,也就是多數黨選出多數議員,少數黨選出少數議員。
優先順序投票制:這個我查不到。也沒聽過。
兩輪投票制:此係發生於單一選區之中,當選者必須獲得所有選民選票之半數,因此若第一次即有人已過半則當選;若無,則由前三名或前二名進行第二次的投票。因此第二次的投票也稱為跟隨投票(Follow Voting),也稱為過半當選制、二輪當選制。
單計可轉讓投票制:單計意指選舉人每一次只能圈選一位候選人,但是可對圈選的候選人進行排序,計算票數時依選區應選人數與參選人數、總投票人數換算出當選商數,得票超過當選商數的候選人當選,而未超過當選票數的候選人在計算依序排位的選票後,以是否有人取得當選商數之選票而決定當選,此一制度因使候選人之選票可讓渡至其餘候選人,故稱單計可轉讓投票制。
傑利蠑螈選區劃分法:傑利是十八世紀時美國麻州州長,在選區重劃時,為了給予自己所屬的政黨較大優勢,所以設法把支持者畫在一個選區內,以便順利當選,結果全州選區的邊界歪歪斜斜形似蠑螈。
2006-12-30 16:26: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
多數代表制
區分1.絕對多數和2.相對多數;目前我國各項公職首長或民意代表選舉即屬相對多數制度;而憲法法案中或各項公職首長或民意代表罷免則多採絕對多數代表制至少要過半,有的更要以2/3或3/4之高標準才能通過~~如之前罷免總統提案即是。另美國總統選舉時,一選舉區內,任何一政黨只要它獲得最多選票,則該選舉區的代表名額數,全部為該黨所獨得,此屬即多數代表制一種特例。
比例代表制
立法委員不分區或政黨比例代表:由選制單位制定比例票計算標準(通常在一票制下使用)或依區分黨派計票(二票制);依得票多少所佔比例來認定當選比例。
優先順序投票制
二輪投票制中的一種:即第一輪先決定第二輪的投票優先順序。
兩輪投票制
如果第一輪投票時,已經有人獲得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絕對多數選票,則由該候選人勝出,無須舉行第二輪投票。假定我國一開始即採取兩輪制,則以民國八十五年大選為例,李登輝得票54%,就無須再辦第二輪投票。但若無人在第一輪得票,超過50%以上,則只有得票最高之前二位候選人,能進入第二輪,參與競逐大位。
<
2006-12-30 17:01: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櫻櫻美代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