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們買了新家在新店一個社區大廈,目前正在裝潢,我們家的大門是在一個凹進去走到裡的,在裝潢前我們有看了一下其他戶的大門是如何裝的,就發現樓上樓下還有很多戶(跟我們同一戶型不同樓層的)都是多裝一扇外鐵門使那個凹的部份填平這樣來增加本身玄關的空間,所以我們也就比照辦哩,然後我們隔壁的鄰居就看了不高興然後去找管理委員會叫他們不准我們裝鐵門,如果我們不理會那他就不准裝修工人進來工作,現在我們很懊惱該怎麼做,因為他們一副就是在欺負人的感覺,我們也不是好欺負的一直在忍耐因為想說畢竟以後當是鄰居,可是隔壁的住戶真的是太過分了。
我想請問,管理委員會有權利不讓我的裝修工人進來我家裝修嗎?還有管理委員會憑什麼讓其他樓層的都可以裝就偏偏我們不給裝?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很急很急,因為明天我們就準備要開戰吵架了!實在不想在受氣了!
2006-12-27 11:41:1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trypt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媽媽真的氣死了,因為隔壁的鄰居真的很過分,還跑到我們家來罵工人,我隔壁鄰居的戶型是沒有這種凹進去的所以他們是沒有空間可以來這樣裝這種鐵門的,不過他們有裝內外式鐵門,然後我們裝鐵門的那個空間不是一個路線的走道,基本上那個空間只有要走到我們家的人才會使用到那個路線,所以隔壁鄰居其實是不太可能沒事站在我家門口想事情,依點都不合理,再說他們家的鞋櫃跟雜物也都擺放到逃生樓梯間去,這樣不是也是佔用?
2006-12-27 12:01:51 · update #1
喔對其實更想知道的是,管委會有權利不讓我的工人進來工作嗎?管委會說我們要是不停止裝鐵門的動作他就不准工人進來工作,他真的有這樣的權力嗎?
2006-12-27 12:03:51 · update #2
我們氣的是為什麼別人都可以裝就是我們不能裝,如果別人都沒有裝,我們也不可能白目到硬是要裝。
2006-12-27 12:06:00 · update #3
喔對了還有一個補充,在裝修報備的時候管委會要求我們繳交一萬塊錢的押金在那邊,這是合法的嗎?他們有這種權力嗎?因為我覺得現在他們不準備還我們這押金了。
2006-12-27 12:11:49 · update #4
請問CTT大師,規約要去跟管委會拿是嗎?我已經把整棟樓所有有佔用公設的住戶都拍照存證了,也請我的律師朋友寫了一封存證信函隨時準備寄出,明天我們就要跟隔壁的蝦仁還有管委會翻大臉,我的想法是,如果我不能裝,那誰也別想裝!通通給我拆掉!管委會只要失職我就告!罰死他!
2006-12-27 18:56:25 · update #5
kukka研究生,你舉的例子太嚴重了,其實會氣就是針對管委會的不平等待遇,我們都還沒搬進去就這樣搞,如果我們就認了那搬進去豈不任人宰割,我不認為我的理由不夠充分或站不住腳,我不服氣是天經地義,不准裝可以大家通通不准裝!我的立場就是如此,別人可以裝那我就一定要裝!你的提議也不錯,先感謝一下,實在不知道該給你最佳答覆還是CTT。。。懊惱中
2006-12-31 13:11:12 · update #6
建議您:應該先查清楚權狀範圍並詢問其他鄰居~比較容易得到正確的訊息!
如果是屬於公共區域的話,的確是不能裝的;
尤其,您又有一個這麼讓人討厭的渾蛋惡鄰→幫你消消氣(沙必屬)
明天您就要上戰場了,打仗之前,除了掌握正確情報以外;
記得:先檢查《規約》相關《裝潢管理辦法》
※收一萬塊?工人能否進入?鐵門是否可裝?與這個辦法有直接關係
並詳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四十八條,可以增加您戰場存活機率!
另外,要消滅隔壁混帳的話:可以先把他們家的鞋櫃跟雜物擺到樓梯間的狀況~
拍照下來,並直接打119:檢舉對方妨礙逃生(罰款六萬元起跳)
,同時,將相片寄到縣政府、檢舉管理委員會違反第36條規定,
要求依據第48條處罰!也算是打勝仗的招數之ㄧ!
不過ctt秉性善良、老實木訥,建議~
俗話說:殺人一萬、自損三千!
是否看在委員會義務服務立場上,淡淡威脅一下、讓他們知難而退即可;
要不然,變成世仇,住的地方一天到晚打仗,可不是好事喔!
2006-12-28 09:05:00 補充:
好啦~版主難得你鬥志這麼旺盛!規約可到管理中心要求對方提供!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必須要給你看!祝你打勝仗!!
2006-12-31 19:02:06 補充:
這件事已經是走到檯面的結局了~講法就沒有人情!!
講了不辦?其他的違規戶不處理?連委員會自己都有事!!
而且,請注意:
這不是你愛我,我媽媽不同意的糾紛,也沒甚麼~原本;當初;後來;結果....
哪來的和解空間?
委員會聰明的話:要嘛~裝糊塗,不告不裡!要嘛,依法行政!
一視同仁沒得例外;不守法又不裝糊塗?
保證委員會~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2006-12-27 15:19: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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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11:02: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大師就是大師...敬佩...
我想請問,管理委員會有權利不讓我的裝修工人進來我家裝修嗎?還有管理委員會憑什麼讓其他樓層的都可以裝就偏偏我們不給裝?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請拆除大隊來..一個一個的拆..不必先禮後兵..先把拆屋大隊叫來...就可以坐下來談判了...很好談..試試!!!!!!!!!!!!
2006-12-30 19:00:0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風之痕 3 · 0⤊ 0⤋
一般大樓都會有管理委員會。當住戶有問題產生時,都會請管理委員會來協調。
基於你的片面之詞來看,發現你的外鐵門,其實應該是屬於霸佔了公用空間,所以才會有鄰居抗議。
如果管理委員會硬不讓你安裝。那你可以請管理委員會先叫那些已經這樣做的人拆掉,不然沒道理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可以稍帶不好的語氣透露要不就大家一起拆,要不就把此案丟給法院處理。
雖然上法院你還不見得會贏,但這只不過是計謀而已,做不做出來,他也無從得知。
2006-12-27 16:53:21 補充:
最後補充一下,你這外鐵門基本上就屬於非法佔用公有地。
你的權狀絕對不包含這塊地(雖然沒多大)
所以上到法院也是敗訴。
所以另外一個作法,就是直接問他們要怎樣才肯讓步?
或許他們沒錢裝個外鐵門?可以幫他弄一個?或是貼點錢給他?
或是對方只想要有個走道空間?
心平氣和的談談吧
反正你這也是違法侵佔,沒必要因為自己違法被人揪出後來把自己氣的半死。
2006-12-28 10:49:41 補充:
是,您的惡鄰佔用了樓梯間妨礙逃生,是可以控告對方。
關於繳交押金一萬,這部分,基本上請他拿出條約來看。
另外,如果繳交一萬的押金可以放行讓你弄鐵門,那你該關心的是,事後可以拿回嗎?
這一萬元應該是防止工人施工時破壞到公共設施的押金而已。
一般會有,但如果你態度強硬些,兇過他。基本上管委會也是欺善怕惡型的。
2006-12-28 10:52:12 補充:
何況,如果真的管委會不讓你裝。
那你可以請管委會先把其他樓層已安裝鐵門的,限期內拆除。
不然,你可以拿這來堵他的口:為什麼別的樓層可以裝,這樓層不能裝?怎麼可以有兩套標準?那我不能裝的話,是不是你該請那些已經裝的人先把門給拆下來?
如果對方說:裝了就裝了,沒理由叫人拆的話。
那你就晚上沒人時,請工人來偷偷裝起來。到時你也可以回他一句,裝了就裝了,沒理由叫我拆的話。
2006-12-28 10:56:47 補充:
你氣的原因是這個:『我們氣的是為什麼別人都可以裝就是我們不能裝,如果別人都沒有裝,我們也不可能白目到硬是要裝。』
但是我希望你能思考的是這個:
既然,公共區域屬大家公有的,難道很多人來霸佔(其他樓層的行為)就屬於對的行為嗎?
難道今天心血來潮有人去大安森林公園佔了一角說這是他的。其他人看到也有樣學樣。那這樣看來,後面去霸佔的人就有理由認為自己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
2006-12-28 11:04:13 補充:
如果連續殺人魔不斷殺人,而後面的殺人魔隨之起舞。難道後來的殺人魔都可以說,如果別人都沒有去殺人,我也不會白目到硬要去殺人的話語。
可能這樣說嚴重了,但事實也就是這樣。
錯的事,就算沒礙到人,也還是錯的事。不會因為沒礙到人,就能合法化。否則規則就不能叫規則,你手上的權狀也形同廢紙,不是嗎?
2006-12-28 11:09:32 補充:
正因為你所站立的基礎,理由不夠充分,站不住腳,所以叫你不須為此生氣,氣壞自己。
為一件本來就是自己錯的事情生氣不值得。
能達成和解,那是最好。若不能和解,也實在不需動怒。
2006-12-27 11:49:0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黃俊霖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