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國中熱舞社的外聘指導老師
學校有安排鍾點費給我一堂360
但是360鍾點費是交舞的經費
期末學校有動態展需要一隻舞的編排
和學生商議過之後大家同意
向學生收取一筆排舞的經費
事後學校卻說我額外收取的排舞經費有違法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P.S 急需熟悉法律高人指點 贈20點!!
2006-12-27 07:25:5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賴打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學生是自願說可以額外再付一筆排舞費用押...
但是我門一開始並沒有和學校簽約聘書耶~~
那這樣還okㄇ????
2006-12-27 07:54:15 · update #1
恩!只有口頭!!
2006-12-27 09:40:34 · update #2
是阿!!但是校方強烈堅持要退還錢給學生
所以很無奈!!還扯到教育部說這是教育部規定的
2006-12-27 18:37:51 · update #3
應該是沒有,但還是要看你聘書上怎麼說。
學校給你的鐘點費360是要你教舞的費用,可是編新舞不在你聘書要求你做的工作範圍之內,只要學生願意跟你買"編舞的作品",你可以跟他們收錢。
2006-12-27 13:48:06 補充:
沒有任何文書嗎?
2006-12-27 14:39:44 補充:
反正這樣不違法就對了,不然學生自己不會編去找外人來編的話,說不定收費更貴。
2006-12-27 07:51: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零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