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然旅遊人士在香港亂拋垃,並收了告票,能否出境呢?
若然出境後他不繳交罰款,將來又能否入境?
2006-12-26 08:28:1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my Cheng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若旅遊人士在香港犯了可以告票形式處罰的罪行, 例如:亂拋垃圾或違例泊車, 而收到告票, 佢可以即時付款, 又或於返到原居地後郵寄支票或匯票付款. 香港政府係唔會禁制佢出境既.
若然佢出境後不繳交罰款, 香港政府係會透過佢既旅遊證件, 向佢原居地政府要求取得佢既個人資料, 然後發信追收佢既罰款. 若然揾唔到佢或佢死都唔俾, 咁香港政府係會通輯佢. 因為欠交罰款係刑事罪行. 咁於佢下次來港時, 入境處會因佢被通輯而扣留佢, 並轉交註機場/口岸警方. 警方會要求佢即時將罰款繳交. 如果佢即時繳交, 咁警方會將佢轉交番俾入境處, 由入境處按正常程序處理佢入境.如果佢死都唔俾, 咁警方會落案控告佢, 並轉交法庭審理. 因為佢係外國人, 在香港無家無室, 所以好大機會於候審期間會唔準保釋, 扣留係荔枝角收押所(男)或大欖收押所(女).審訊結果通常係以監代錢.
千祈唔好爭政府錢!!
2006-12-26 11:15: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terchan7708 7 · 0⤊ 0⤋